|
|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张先生与王女士“借精产女”后离婚,双方为争夺女儿的抚养权打起了官司。王女士称,女儿并非张先生亲生,而是自己“借精”怀孕所生,因此女儿应归自己抚养。张先生则称,女儿与自己感情好,且自己更有经济实力。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一中院二审开庭。 离婚官司打了6年
3 _" v9 Y6 [( F( P2 A; |) ~7 Q2 w 昨天下午4点20分,王女士走进法庭,身穿白色无袖衬衣、黑色短裙,显得干练。见旁听席上有摄影记者,王女士大声表示拒绝采访,不许拍照。在张先生走进法庭后,法官宣布此案二审开庭。
T, S$ x" r& K, Y6 N 据了解,双方在2002年登记结婚,2004年,经双方同意“借精产子”,女儿乐乐出生。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从2008年3月开始分居。
# R; t8 V6 H! L8 x% I' _ 王女士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于2009年10月起诉离婚,并要求获得乐乐的抚养权,要求张先生支付乐乐成年之日止的抚养费每月2000元,以及双方分居时乐乐与其一起生活期间的抚养费10万余元。另外,就3套房产、一个车位以及家用电器等财产进行分割。
8 K5 C+ I1 g; |2 [! i: d3 d 在一审时,张先生不同意离婚,称对孩子不好。但他同时表示,如果离婚孩子应由他抚养,因为王女士没有经济条件抚养孩子。/ V Z1 a% t, t" K7 ]" Z! r3 }8 y
一审认定女儿跟妈 m) Y0 y, K, F) N! g. x
在一审时,王女士表示,张先生没有生育能力,乐乐属于自己“借精”所生,与张先生没有血缘关系,因此乐乐应由自己抚养。8 R2 Y' f3 s W6 h; Z( y
张先生提出,从法律上讲自己与乐乐是父女关系,两人感情很好,而王女士没有稳定的收入,所以应由自己抚养女儿。/ a. ]: a) R: E4 c3 r
今年4月,海淀法院一审认为,张先生与王女士双方因矛盾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现王女士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予以准许。7 {- O8 P1 H# T' L/ H [, c
关于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认为,张先生与女儿乐乐虽为法律上的父女关系,但二人没有血缘关系。考虑到女儿由母亲抚养对其生活更为有利,且经过调查王女士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抚养乐乐的经济条件,因此法院判定乐乐由母亲抚养,同时张先生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至乐乐18周岁为止。同时,张先生名下的3套房屋,其中两套归张先生所有,一套归王女士所有,同时根据房屋的价格,判决张先生支付王女士450万元折价款。* i: C* n! U) i8 v' ]7 r* q( X
一审法院判决后张先生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
# v5 p& j# E( O% q* v* b* t- c 均称孩子跟自己亲' c8 l0 b1 J1 n' ~
昨天,张先生在法庭上表示,王女士向法院提交的收入证明是假的,要求法庭调查真伪。他表示,离婚可以接受,但女儿判给母亲不能接受。( Z7 r3 S" R$ r+ a' O! Q E+ K! `
“首先,王女士没有经济条件抚养女儿,同时,孩子跟我以及爷爷奶奶感情非常深,这么多年一直是跟我们生活。”张先生坚持认为,女儿判给自己更合适。 h- C' ~- L' V, A
“女儿跟我感情更好,她告诉过我,希望跟我在一起,说在你们家生活有压力,不愿伤害你们才没有说。”王女士极力否认,还表示自己在外企上班,有着丰厚的收入,完全可以抚养女儿。0 Y, A$ @$ L/ V4 B# D& _3 @
“我进法庭前还跟女儿通了电话,她说放暑假要过来跟我住上半个月。”张先生辩称。
/ D+ H- r5 @$ y7 w6 l 此外,双方还就财产问题展开辩论。张先生认为,其名下的3套房产中,有两套是由其父母出资,属于婚前财产。另外一套房产是由其父母出首付,他与王女士共同还款。
9 \1 I8 Y% G6 o! `8 ^ 王女士认为不是这样,但因为当时购房及贷款的一些手续问题,目前无法提交证据。
B( P e( n& \" Y' x- w8 f ■追访
% j2 m$ f' f0 |* P. Z/ k# |* L- h, w# g
男方:“我是她唯一的父亲”
6 g& W7 v5 g& J" e 庭审结束后,王女士拒绝接受采访。今年43岁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出生在我国某卫星发射基地,14岁才回到北京生活。因为辐射等多种因素,导致他丧失了生育能力。1 I$ _: F( {5 b3 [
张先生称,2002年,经人介绍,他认识了王女士,两人相识三个月便闪婚。婚后张先生才得知自己无法生育,于是和妻子商量,决定进行人工授精。双方父母得知后都没有反对。2004年,女儿乐乐出生,全家人都将她视为掌上明珠。( m8 g1 c( f# @/ c+ x' e% w X
当记者提问“借精产女”是否经过合法程序及具体经过时,张先生说:“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我是她唯一的父亲。孩子是未来的延续,是家庭的希望,是我和父母内心的寄托。我可以不要一分钱,但我不能没有孩子。”他同时强调,程序完全合法,但未做具体说明。
) h% v; o, \2 M7 W. I “我做到了一个父亲能做的所有的事情,我的感情是真挚的。女儿出生后,我没让她用过一片尿不湿,所有的尿布都是我亲自洗。”谈起女儿,张先生的眼圈开始湿润。
5 r7 D' r: C. u9 l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会尽最大努力争取乐乐的抚养权。
4 K X0 F2 C$ o, Z6 M 据了解,乐乐今年11岁,读小学,平时与母亲住在一起,基本每个周末都会到张先生家住。! w j( X9 X( M' 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