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是一名即将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的考生,近日到位于华蓥市广华大道的考场,准备购买考场的学时熟悉考场环境。当里面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说到:0 [# g8 [. V6 s. M1 d& A% v7 A
1、购买科目二或科目三的学时必须要在考场内的吃饭、购物或住宿,不得在考场外进行消费。难道买学时必须要和吃饭、购物、住宿等进行捆绑消费吗?+ [4 U- n5 c8 T3 c1 g
2、买了学时后在考试时可以选择考车,也可以练哪个车考哪个车。难道考试经济条件差的就可以歧视,这个是否与有关部门或有权的人士有着些许利益关系?$ F' F, Z1 J; }9 C3 Z) [
3、可以向考场缴纳上千元的考试’包过“费,缴纳了该费后,在考场内可以教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以场地做记号或安全员做手势等方法。这种行为是否体现考试公平的原则,难道在考试的时候,考生、安全员或考场内作弊时,考官视而不见?8 ~$ J9 Q; {# W- P7 _
按照国务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的有关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全面放开实行社会化资金建设和管理,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市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考试。而在我们广安,涉及到六个县、市、区行政规划区,为什么仅有位于华蓥的一个考试中心,这是否违背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这是否和广安个别部门有着利益关系?这是否和有关政府或部门的个别领导有着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这是否涉嫌垄断建设经营的嫌疑?
3 e) r2 o9 `/ J6 l- 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