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不是说想变就变,前提是在不降低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依法变更。如果设计变更降低了质量标准,这是属于无效变更,这种变更也可以说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乃至设计单位为节约成本,偷工减料而作的一道“护身符”。这样的奇葩设计变更竟发生在成都市双流区龙湖小区一期,该楼盘由成都双流兴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成都华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该楼盘的总包方:成都华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一份由核工业西南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作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原因:因招标清单铝合金方板厚度与施工图不符。需变更的内容如下:原设计中300X300铝合金方板吊顶为0.8MM厚,现变更为0.4厚300X300铝合金方板吊顶,变更后不增加造价。这变更的理由也太牵强附会了吧,原设计符合设计规范,只是因为不符合招标清单。于是,双流区兴城置业有限公司伙同成都华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0.8毫米厚铝合金吊顶扣板变更为0.4毫米厚的铝合金吊顶扣板,其用意很简单,就是为了降低成本,谋取利益最大化,让老百姓为其买单!请问这样的无效变更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是否知情?为什么没有制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这一违法行为?成都双流兴城置业有限公司和成都华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偷工减料行为感到汗颜,还美其名曰、恬不知耻地为自己的偷工减料行为开拓责任。该小区到底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问题?使用了多少问题建筑材料?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爆料。 ! A) N7 b+ \, p! v" _+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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