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路过的人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并未多管闲事。小谢趴在地上昏睡了许久,直到张某路过好奇地看了一眼,他想着都是附近邻居于是想要帮小谢一把,在小谢身上,张某找到了小谢的手机,他想通过手机联系小谢的家人,但是却没有找到其家人的电话。 # J* X9 l& g7 ]! ?- O% x" E" X# d y1 i4 P
张某担心小谢的安全,于是将其带回了家中。张某是一个独居的五十一岁大叔,家中除了张某没有其他人,张某将小谢安置在了自己的房间,想着就要小谢在自己家中安置一晚上,比将她留在楼道还是要安全很多。 2 Q( G A. W! F1 Y( b8 E8 z: L; N* L7 a# {1 M3 u
但是张某高估了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忍耐力,温香软玉在旁,再加上小谢本身长相就还不错,张某经过四个小时的挣扎之后,最终还是做出了要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本来是担心小谢遇到危险才将小谢带回家中,结果自己反倒成了侵犯小谢的罪魁祸首。: m) v3 c& G9 k. D
“我可以喝醉,但是你不能对我做任何事情。”这是小谢在庭上对张某的控诉。' H0 `% N3 q% G6 [& C9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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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某的供词来看,张某是在当天晚上十一点多将小谢带回家中,在凌晨三点将近四点的时候才对小谢下手,案发前这长达四个小时中,可以明显看出来张某的纠结以及心理挣扎。 & g4 m( g6 G5 X W. o1 V+ s 0 l* I7 j9 Z0 p因此对于张某之前所说,他起初是为了帮助小谢找到家人的说辞,还是有一定的可信度,但是其最初的想法并不能抵消掉他之后的罪行。善恶总是只在一念之间,在那四个小时的纠结中,张某的恶念明显地战胜了他的善意。3 e! f4 M1 }$ B# u, k
) f4 j0 `$ ~6 _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都应当以QJ罪论处。张某虽未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使得小谢就范,但是其趁小谢酒醉无法反抗进行侵犯的行为也已经可以被归到其他手段之中。 8 M: a& s' O# E' [! O& d# R 8 u/ |- p6 @% y& X6 s6 O在法律中,QJ罪的判罚一般来说是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选择,而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张某的行为属于一般犯罪,即便最终的处罚并未公布,但是根据合理地猜测,应当是在3年左右,因为自首情节,会为其的减刑提供依据,当然最终具体刑罚还是要看法院对于案件整体情况的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