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朱先生曾经在工地打工,因为家里穷,长相也不好一直没办法结婚,李女士则是那个工地的财会,俩人虽然认识,可交集并不深。 ( H) G3 z$ e' J0 P% L) c( V" p
然而有一日在公司,李女士偶然出现了意外,当时朱先生看到奋不顾身地英雄救美,这才保住了李女士的性命,可朱先生却为此造成了双腿的残疾,即使并没有瘫,却无法像以前那样灵活的走路。$ {$ z. H$ R; Z f1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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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当时也是一个性情中人,别人用生命救了她,那么她就要用生命来还,于是最终选择嫁给了朱先生偿还他的救命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