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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涉嫌利用评审专家变相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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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9: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 j: A$ u  }7 f. m/ W

5 m6 Y7 d' a  X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涉嫌利用评审专家变相敛财 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长期利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几位有关车检机构的评审专家手中掌握的评审审查权利,专门针对全省各个车检机构开展“培训”,收取高额培训费,变相敛财,令所有车检机构敢怒而不敢言,不得不忍气吞声“自愿”参加,已经变得不堪重负!这一次,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变本加厉,“培训”一天,竟然收取800元的天价培训费。请看,详细经过:2025年8月16日,在成都市凯里亚德酒店锦江厅会议室,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举办了时间为一天,名为车检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提升的培训活动,培训费800元/人,全省共有100余家机构人员参加培训。主讲人:周向东(权威专家),课件主要内容:新能源车型安检技术解读,主讲人:邓玺(权威专家),课件主要内容:检测机构涉及的行政法规解读与自查。(如图)经笔者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获悉,讲课的周向东和邓玺两位权威专家,确系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库的评审专家。培训内容究竟如何呢?参加培训后的车检机构普遍反映,课件内容无新意,对于车检机构而言,无实质提升意义,且一天培训收费800元,培训费过于高昂,令人感到愤慨。因为车检机构计量认证许可证每6年要复审一次,周向东、邓玺两位又是该认证的评审专家,对于车检机构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复审,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利,所以每次有这两人参与的“培训”,各车检机构又不得不忍辱负重的参加。无独有偶,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强(据业内人士反映,其在广元曾因职务犯罪被判刑),也是一位全省车检机构的评审专家。请问,这样的“培训”是不是几位评审“组团”忽悠,通过收取高额的培训来变相敛财呢?!培训之前,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就以臻衡(2025)16文发出通知,称此次培训将“邀请行业权威专家(评审专家)”“系统学习我省在评审工作及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最新规范与要求”,此次培训借评审专家之名,收取高额的培训费,变相敛财的行为已经昭然若揭,此举既加重了车检机构的负担,又损坏了评审专家真正的权威和声誉,也损坏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形象。那么,评审专家能不能借为评审对象培训讲课敛财?经咨询有关法律专家,他们认为,评审专家不能借为评审对象培训讲课敛财,这种行为可能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案例,有的评审专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者有业务往来的公司邀请,利用讲课费、咨询费等变相收礼,这属于违规收送礼金行为,必将受到严肃处理。此外,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被明确列为违规行为 。如果评审专家是党员,借为评审对象培训讲课敛财,违反廉洁纪律,将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评标专家等评审专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受贿罪。 如果评审专家凭借其专业技能、业务专长,在合规的前提下受邀参加培训、研讨等活动,提供授课并领取合理报酬,则属于正常的劳务行为。但如果存在劳务不真实、费用超标准等情况,仍可能被认定为违规 。      另据了解,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其中一般项目包含“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此次开展的车检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提升的培训活动,明显属于职业技能培训,所以该公司又涉嫌违规培训。综上所述,四川臻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否涉嫌利用评审专家变相敛财?是否属于违规培训?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认真调查,以维护全省车检行业的风清气正和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举报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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