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报道):上海女子陈女士因怀疑丈夫与闺蜜刘小姐婚内出轨,为获取所谓出轨证据,先后两次委托丁先生、钱某在刘小姐的车上非法安装GPS磁吸定位器,追踪其行踪并支付费用9000元。钱某还曾前往现场试图拍摄相关照片,持续两个月未发现异常后,钱某在更换故障定位器时被刘小姐当场发现并报警。经审查,钱某因非法获取、提供他人行踪轨迹信息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女子和丁先生也被另案处理。我国不存在合法的“私家侦探”职业,任何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均属违法。一场捉奸大戏,为何最后全员沦为“法制咖”? 这背后,其实戳中了很多人的知识盲区。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私家侦探好像就是电影里那种戴着墨镜、拿着长焦相机的神秘职业。但请注意,在我国,压根就不存在合法的私家侦探职业。你可能会说,网上不是有很多调查公司吗? 敲黑板:只要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达到一定数量或情节严重,那就是犯罪! 在这个案子里,陈女士怀疑丈夫出轨,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她选择了一条最蠢也最危险的路——用违法的手段去求证另一个违法(出轨)的事。结果呢?婚没离成,闺蜜反目成仇,自己还得站上被告席,这是何苦? ' n) z- R; z* Y: {! F-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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