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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对强迫“隐形加班”加大处罚,警惕加班文化变成职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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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原主任吕国泉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随着移动办公、线上沟通、远程协作日益普及,工作与休息边界日趋模糊。

有的用人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劳动定额和KPI指标提高劳动强度,迫使劳动者超时工作,陷入“自愿加班”困境;有的将“加班文化”包装成“勤奋”外衣,使之变成职场潜规则。

“隐形加班”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因用人单位要求或工作场景延伸而从事的无明确考勤记录、无合理报酬补偿的额外劳动。

为此,吕国泉建议,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依法确立“离线休息权”,划定工作与休息边界,明确法定工时外劳动者有权拒绝非紧急工作联络与任务,用人单位不得以此惩罚。

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增设规制“隐形加班”条款,对“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时间”等标准统一量化细则,明确线上工作、居家办公等新型劳动形态的认定标准,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破解认定难、取证难、维权难、监管难,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由人社等部门建立用工合规指引,要求用人单位限制非工作时间沟通,严格弹性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审批与监管;将“隐形加班”治理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和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对强迫“隐形加班”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三是健全维权机制,将劳动定额、“隐形加班”等纳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集体协商内容,依法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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