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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大闹出入境办证大厅,牵出丈夫亿元偷渡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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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内,人来人往,业务繁忙。一阵争执声突然打破现场的平静,“凭什么不给我办证!我老公去国外打工就是这样办的!”

一女子对出境材料提交审核结果提出疑问,只见她拍着桌子,嗓门洪亮,气势汹汹。值班民警表面波澜不惊,实则警觉拉满,试探着问了一句:“大姐消消气,您老公叫啥名字?”

大姐主打一个“实在”,想都没想,直接把老公的姓名、住址一股脑全撂了,值班民警一听,这名字怎么跟天津边检总站刚推送过来的,那条偷渡案件线索里的嫌疑人一模一样。

民警不动声色,继续跟大姐唠嗑,大姐却露了怯,眼神躲闪,左顾右盼,言辞支吾。民警心里有数了,立刻后台核实她老公的出入境记录。经查,这位大哥先后从上海、天津,试图出境并转道前往第三方国家,因存在非法务工嫌疑被依法拦阻出境。按理说该消停了,但大哥“贼心不死”,转头就找了个叫“王哥”的上线,准备另辟蹊径,搞“偷渡大业”。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被自己媳妇在办证大厅的一场争执,彻底败露。

随后,天津边检总站与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迅速启动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联合吉安市、泰和县两级公安出入境部门,循线深挖、聚力攻坚。经过近6个月的缜密侦查,一个横跨江西、辽宁、福建等24个省(区、市),涉案人员达55人、涉案总金额超1亿元的特大偷渡犯罪网络被成功摧毁。

各位想出国淘金的朋友们可长点心吧!那些打着“高薪、包出境免手续”幌子的全是坑!天上掉的不是馅饼是手铐啊!

出国打工,一定要依法依规办理,护照、签证、工作类许可等手续。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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