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法制网编辑 于 2015-7-7 13:31 编辑
- D5 |" W' [/ t7 N) }3 c
! P) ~0 v- g; f6 O* y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而作为全国旅游城市的四川省阆中市,与之不相协调的是,在该市卫生局的办公大楼上升挂的五星红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为谁降下了半旗?而且现在已经破烂不堪。 本网讯(记者:李飞甫)2013年成功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古城阆中,融山、水、城为一体,生态幽雅,风光绮丽,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张飞庙、永安寺、五龙庙、滕王阁佛塔等4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有清代的四川贡院、华光楼、巴巴寺等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仅地面文物就有200余处,其文物保护数量居全省县级行政区之首。每年接待游客近千人。然而就是这样的旅游城市,却出现了与之不相协调的事。 2015年7月2日下午,本网记者在阆中市巴蜀大道,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前看见,该局办公大楼楼顶上升挂的五星红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为谁降下了半旗?而且现在已经破烂不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 F: x n0 D) v* P3 I0 L. o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6 k+ ~* [/ U: O) B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 x& R# q; O7 Q ?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 h3 s3 X0 r% m9 L3 A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 ` n, _2 v! R0 O% b" T+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5 a2 N8 }/ ]+ O1 k1 h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那么,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楼顶上升挂的五星红旗在为谁降半旗呢?它是否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呢?
5 v* h0 @- c+ Q
. |! r ~8 h9 ~3 ? C0 D! N8 n
7 \# j5 M: `; i# S; h | |
' w+ }$ L) k3 H2 I5 j7 N8 z0 I |
- j. g0 p" C% F图为: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楼顶上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为谁降的半旗
7 u! U; V5 ?0 n: S
" n6 F' t5 ?3 \1 o$ \; w+ w
7 `4 c" n* U6 Q9 v3 c& V3 I
{/ v u& V- Z/ [3 g F; x. c# X+ f4 ~. A2 T0 i* [
图为: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楼顶上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为谁降的半旗 2015年7月7日
+ v! V! I4 F+ I- ?% q @/ u, K1 q' |) [: r7 V* ?% l, l6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