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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大东区:棚户区改造变运动场 政府自我评估失公允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国家住建部的安排,从2005年开始,在实施东北三省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棚户区居民全部迁入新居。然而,这项国家民心工程却让沈阳市大东区一家饭店的法人金立伟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求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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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立伟,是沈阳市“香香的全羊馆”饭店法人,也是一名下岗职工。& K" E% L* B* e
为了自谋生路,2013年4月8日,金立伟在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99号承租了一套七十平方左右的门市房,开起了饭店。为了长期发展,她按照营运五年的规划进行了装修,先后投入共计15万元。; @7 a, L' a; c8 w4 B, d
饭店开张后,金立伟雇佣了7名工人。由于经营有方,小店逐渐被附近的顾客认可。慕名而来的顾客络绎不绝,饭店生意兴隆,效益显著。3 b2 N4 m. R0 e) d
有了如此的经营效果,金立伟决定扩大经营范围。当她又添置了必要设备的时候,没想到,2014年3月26日,大东区动迁办决定对堂子街培育巷进行棚户区改造动迁,她的饭店正在动迁范围内,饭店楼上也被挂上了告知动迁的条幅。
2 V, }. b. ]& V" {& f+ I 这样一来,对饭店经营造成了极大影响。因为这里的居民听说要动迁,把家里积压半辈子的东西都拿出来堆到马路边卖,一时间饭店门前被破烂东西堵得水泄不通,饭店根本无法正常营业。来就餐的顾客无法停车,甚至连自行车、电动车都无处可停,经营大受影响。
5 N% p& P- P3 S) w! ? 2014年4月22日,当地相关部门通知动迁范围内所有营业行为一律停止,要求承租人7日内必须迁出,逾期未迁后果自负。6月8日,有人将饭店门前用铁板封住,使得饭店彻底无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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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大东区动迁办工作人员李刚带人来到饭店,介绍说是评估公司人员,表示要对饭店进行评估。这些所谓的评估公司人员并没有向金立伟出示评估人员必须具备的企业及个人资质材料,也没有征得她的同意和签字认可就开始现场勘察。10月23日,李刚给金立伟送来一张评估表,评估结果显示是2.5816万元,评估表没有加盖任何单位的印章,也不知是哪个部门作出的结论。李刚说,如果不同意评估结果将实施强拆,金立伟当场表示不认可评估结论。
# l5 C4 a$ T2 |5 J) R& Z/ q/ d 2014年12月25日(圣诞节)凌晨两点左右,金立伟正在饭店内睡觉,突然被噼里啪啦的声音惊醒。她急忙起身,发现店面玻璃被人用砖头击打,碎片散落一地,连屋里、床上也未能幸免。金立伟急忙用手机报了警,然后看到有六七个人上了一辆车跑了。饭店前的摄像头拍下了当时的整个过程。- r' V$ j4 ~( T
2015年5月27日,同样也是后半夜两点左右,突然又有人砸饭店玻璃并用铁棍撬门,这一次店面前部的玻璃全部被砸烂,饭店的门也被撬坏。金立伟报警后,这些人才逃之夭夭,这次破坏过程也被摄像头拍下。
6 O3 }# |* I+ x 2015年6月20日(端午节),金立伟有事回家。就在当天,饭店无人之际,有六、七个人用铲车对饭店快速进行了拆除,致使饭店所有设备都被掩埋、损毁。金立伟再次报警,并怀疑这次强拆的幕后指使者就是大东区动迁办。
7 c1 Q, O- L2 r% \9 v/ |* ^. P时至今日,金立伟的多次报警,当地警方都未能破案。
: {7 k$ z0 m7 v& t: r( i5 @ 如今,金立伟饭店原址上已经建起了两个五人制足球场等运动设施,可是饭店在动迁过程中所受的损失却一直没有得到补偿。金立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持续不断地向沈阳市各级部门反映,至今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
& g2 }5 F% U$ y# C- T 金立伟觉得,国家在对待拆迁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着完备的法律法规。而沈阳市大东区动迁办在拆迁过程中,许多程序显然是与国家的相关法规有抵触,可为什么当地政府就能够一意孤行,无所顾忌。还有,棚户区被改造成运动场所,是否与棚户区改造的初衷一致?在拆迁过程中,对于拆迁损失的评估,是否要遵循能够被双方认可的程序,而不是政府部门自说自话,充当裁判者的角色,失去了公正和公平的立场,其结果当然就缺乏说服力。
" P1 K+ s3 x. a1 ?# m+ q 那么沈阳市大东区的各级政府部门,是否要把这种结果无法自圆其说、程序显然有失公允的行为改变一下呢?
9 D( `0 e# a& p$ w* Z8 I: C 相关法规:7 u/ n) H, h6 A* m) t
国家拆迁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无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V$ y+ @ b. s, I* `
行政强制拆迁指: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其次、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再次、强制拆迁条件:: y" [) N/ P. }+ h4 _$ t1 `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来源:时代纪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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