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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熊杰受贿3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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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09:4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中国江西网讯 “送钱就办,不送钱就拖……目无法纪,突破底线;信念垮塌,贪婪成性。”南昌市纪委在剖析该市青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熊杰违纪问题时,如是描述。那么,熊杰究竟涉案多少金额,他又是从何时开始腐败?

日前,记者获悉,熊杰已于近日被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记者查阅判决书发现,熊杰受贿金额达308万元,而且从担任乡长开始腐败,到了副区长一职,依然在腐败。

    受贿特别巨大一审获刑

公开资料显示,熊杰是1957年2月出生,南昌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熊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在一份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中载明,法院一审以熊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已退缴赃款人民币30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记者注意到,根据法律规定,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熊杰的有期徒刑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止。

    刚当乡长就有腐败记录

“1998年4月,熊杰调到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乡任乡长。当时该乡城区建设方兴未艾。上任不久,熊杰就接手了城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他肩上有了责任,手中有了实权,而诱惑也随之而来。”在南昌市纪委就熊杰违纪问题进行剖析的材料中写道,1999年,建筑商范某承建了湖坊乡“灌城一条街”道路修建工程。为了尽早收到工程款,范某将一个装有5万元钱的牛皮纸信封以“一点茶水费”的名义放到了熊杰的办公桌上。就在熊杰想着如何处理这个信封的时候,范某已经离开。

    送钱就办 不送钱就拖

“信念垮塌,自我膨胀,‘没有我摆不平的事’。”南昌市纪委材料显示,熊杰理想信念的彻底垮塌发生在2004年。

“2004年,已经担任湖坊镇党委书记(湖坊乡于2000年撤乡设镇)的熊杰被任命为青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湖坊镇党委书记。组织的这一任命被熊杰解读成了‘自己即将被边缘化’,他开始后悔没有在大权在握时捞些‘喝茶钱’,从此对工作没了热情,对生活也没了激情。他时常感慨:什么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都是虚的,只有金钱才是真实的。”纪委的剖析材料称,此后熊杰一方面安排自己小舅子参与乡镇工程建设,另一方面主动与工程承包人称兄道弟,并形成了自己的办事“原则”——送钱就办,不送钱就拖。

    先后26次收受308万元

“自1998年起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熊杰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6次收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8万元。”判决书除认定这一内容外,还提及:“2010年,湖坊镇党委书记张某、湖坊镇副镇长李某被省纪委调查,熊杰将10万元钱退还。”

南昌市纪委的剖析材料称,熊杰在被纪委带走之前,曾多次找到区里主要领导声称自己没有问题,但他常常托人向南昌市纪委打听情况、说情拉关系,希望能“过关”,并将所有的钱款转移到亲朋好友的账户,以欺骗组织。

“不仅如此,熊杰还主动与行贿者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妄图蒙混过关。在接受执纪人员谈话时,熊杰拒不配合且气焰嚣张,反复‘强调’自己没有任何问题。”据介绍,经过多次较量,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熊杰思想防线彻底瓦解,逐步交代了违纪事实。

    曾上缴廉政账户50万元

据介绍,熊杰不打牌赌博、不喝酒唱歌,下班后不应酬直接回家,在外人眼里是个好干部。2006年6月县区换届,熊杰从青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位调整为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城建工作,此时的青山湖区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在分管城建、城管和重点项目期间,有时一个晚上从家里走下楼到地下室,收受包工头或开发商的好处费十余次而不厌其烦,乐此不疲。”

在案卷材料中,一份银行现金单证明,熊杰于2010年6月22日向南昌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缴了人民币50万元。“经查,根据本案现有证据无法确定被告人熊杰上交廉政账户的50万元,是其收受的哪笔钱款,按照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可认定系上交本案认定的受贿犯罪所得钱款,但不应扣减受贿数额。”判决书记载道。

“被告人熊杰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据介绍,法院还认为,被告人熊杰已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熊杰任职简历

1998年4月——担任湖坊乡乡长

2000年7月——升任湖坊镇党委书记

2004年——担任青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湖坊镇党委书记

2005年——升任青山湖区副区长

2011年7月——担任青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熊杰受贿详情

    任青山湖区湖坊乡乡长

1998年下半年,在办公室收受承建商范某1万元 在范某承接湖坊乡桃竹路工程上给予关照。

1999年,在办公室收受建筑商范某5万元  范某承建了湖坊乡“灌城一条街”道路修建工程,为了尽早收到工程款,以“一点茶水费”的名义送钱给熊杰。

2000年上半年,在家中收受承建商范某4万元  在工程款支付上给予关照。

    任青山湖区湖坊镇党委书记

2000年底左右,在省工商学校门口收受胡某5万元 胡某希望熊杰在南京东路省工商学校地块上的房屋、坟墓拆迁给予支持。

2002年下半年,在家中收受范某2万元  范某在湖坊镇折抵的地块上建设一栋商品房,后被城管部门拆除了部分房屋损失100多万元,请熊杰在补偿损失上给予关照。

2004年,在办公室收受万某5万元  洪都村农民公寓建成后,洪都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等洪都村干部违规以拆迁户的价格每人购买了一套农民公寓,希望镇政府不要干预村干部违规购买农民公寓之事。

任青山湖区副区长

2006年上半年,在家中收受熊某20万元   在拆迁上给予关照

2008年,在家中收受熊某60万元         在拆迁上给予关照

2007年下半年、2007年底、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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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办公室、青山湖区政府负一楼停车场

收受陈某所送12万元

收受湖坊镇副镇长李某委托他人所送10万元……

······

    ●熊杰案发经过

2015年10月10日,熊杰被南昌市纪委工作人员从青山湖区人大带走调查;

2015年10月26日,南昌市纪委将熊杰受贿案线索移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0月28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犯罪对熊杰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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