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讯,据南国早报报道,广西一男子覃某(化名)12月16日在酒吧认识女孩小玲(化名),两人当夜就在酒店住在了一起,完事之后覃某竟然认为“好事”要学会分享,于是就把自己得朋友韦某(化名)也叫来,韦某随后也和小玲发生关系,事后感到气愤的小玲要求赔偿。据了解,事发前覃某在酒吧和小玲是谈的比较愉快,于是趁着酒劲两人就去酒店开房了,完事之后覃某突然冒出一个荒唐的想法,他认为这种好事要和兄弟分享,于是就打电话把朋友韦某叫了过来,随后韦某也和女孩发生了关系。但是覃某的这波操作让女孩小玲很是不满,于是就找了十来个朋友来到酒店堵住覃某和韦某,要求两人给损失费,否则就要报警称两人强奸。但是双方因为赔偿费的金额没有谈拢,在酒店大厅吵的比较厉害,酒店的工作人员眼看双方要打起来赶紧报警。警方到场之后也感到这事实在是荒唐,虽然说男女之间看对眼了然后同居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覃某还分享这就让民警感到不可思议了,不过在调查之后民警发现,小玲在面对韦某的侵犯时意识清晰,她自己也承认并没有反抗,所以不构成强奸罪。最终在警方的调解下,韦某和覃某支付一万元赔偿金给小玲。对于这一事件,很多网友纷纷表示“辣”眼睛,既是对覃某的这种叫朋友“分享”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也是对女孩如此不洁身自好的无话可说,男女之间的这种“看对眼”之后的行为没有法律表示不可以,但是凡事不止有法律底线,更是有道德底线。人类是社会性的动物,每天都在与他人的交流中度过,我们必须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复合大众的正常价值观,不能为了一时的舒爽而拿自己的名誉以及身体作为赌注,否则只会受到他人的嘲笑以及唾弃。(图文无关 图片来自网络) 2 S4 z; H( {( U1 o, L! Z!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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