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猎人瓦西里网友爆料,一东北口音男子拍摄视频,介绍12岁女孩给一名叫“四哥”的男子,此外视频中还有一男一女声音出现,疑似团伙作案。' o/ a5 r& O) s$ r/ z3 [4 y
目前视频事发地点未知。看看新闻Knews记者联系上了发布网友,他表示在配合警方调查,但目前还没有进展。视频最后该男子触碰女孩胸部。1 z! _3 i; D- L0 r! B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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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包括猥亵儿童在内的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猖獗,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进行办案指导。
实拍12岁女孩疑被犯罪团伙集体猥亵$ g9 z2 d( ^4 U
明确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可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并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的制度机制,展示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决态度。
在目前的环境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比照猥亵妇女加重处罚。但是对于"猥亵儿童罪"又有相当的隐蔽性。也有犯罪学的研究结果显示,对于未成年人的猥亵等性侵害,高比例的是"熟人犯罪",甚至是家庭成员之间犯罪,而受害的未成年人又不懂拒绝,司法机关往往难以及时介入,这导致很多兽行可能持续多年。 更严重的问题是,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保护、性教育、司法适用标准,一直是短板。在很多国家,儿童色情、性侵儿童都是绝不容触碰的犯罪底线。毕竟在我国对幼童、幼女的不正当性侵害,往往混迹于对孩子的亲昵行为,社会缺乏必要的预警机制,而司法机关对此类违法也缺乏处置经验。比如,前阵子被斥为"恋童癖"的某网红,公然开网站贩卖"正太视频",但至今司法机关也没有给一个定论。在我国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这样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但是由于目前缺乏这方面的司法解释,有必要对猥亵儿童罪中的情节恶劣、组织儿童乞讨的定罪标准等进行进一步界定。根据刑法的规定来看,只要有猥亵儿童的行为就是犯罪,并未要求造成情节恶劣才会追究刑责。或者说,在具体案件中,针对多人、多次猥亵儿童,以及造成儿童身体损伤、精神损害等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节判刑,但若把握不准,容易造成罪责刑不相称。其实猥亵儿童的案件为什么这么多,归根到底父母有很大的责任。儿童心智还未成熟,如果父母不去教育他们不去保护他们,那么谁来保护他们。而这些个 猥亵类案件中,家长对儿童监护不到位,孩子性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也都是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猥亵儿童的行为包括强行触碰敏感部位、强行脱衣裤、强行接吻搂抱、强迫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等。对具有一定意识的儿童露阴的行为,也可能成立猥亵儿童罪。很多未成年人慑于嫌疑人的威逼恐吓而不敢声张,或者家长得知后怕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瞒案不报,也是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甚至多次作案的原因。 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青春期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的知识和能力。而在避免儿童尤其是女童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不要随意将无辨识能力的女童托付给他人。儿童也应尽量避免独自外出,同时要懂得防范身边可疑人员,受侵害后要及时报案。另则就是 要严格把好老师的资格审查关,选拔有责任心及有爱心的老师,同时要再教育场所内安装摄像头,做到全方面监控,避免死角,给孩子创造一个安全无隐患的良好环境。由此,关于 儿童性侵问题是一个老话题了,长期以来探讨的各种典型问题在本案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而对于“猥亵儿童罪”来说,的确是一个长期以来时常被忽视可又无比重要的问题。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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