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 {, a' P2 h近日,又一位自称为南充优品道珑玺湾业主给笔者爆料称:小区一楼有人破坏小区绿化私自硬化搭建。 2 a2 V2 b; `0 p" v, r业主描述称:有住户居然把绿化打围起来进行施工硬化改造,这本是属于全体业主们的公用地,岂能容忍被私自占用,如是开发商或销售许诺可以作为花园使用,之前是否有预留?是否有计入产权?如若没有这算不算违建?其次现在不仅破坏绿化还进行硬化?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 H0 F1 r/ k. d0 q1 o1 y! V) n ( N2 r _* ?% l* Y4 x据笔者了解到: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 m. Z0 z8 l I. H' ^1 n$ T3 D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