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婚而结婚”这一个选择,并不是让人彻底放弃了主见,像一个傀儡一样走入婚姻,就如本案中的夏荷,她虽然是由于年纪到了,在家人的逼婚下才选择走入婚姻,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必须完全服从他人的安排。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2 p% b3 t& K( U# \+ W/ P+ w,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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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与老王结婚以前,她便知道了老王不可靠,也就是说此时的她可以选择不进入婚姻,如果这个时候她能够与父母好好沟通,明确的表明自己的态度,有主见,那么这场悲剧或许不会发生。5 D- T8 n. a& j$ G. g* s. r5 e+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