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235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7岁男孩文身后服兵役被拒 家长投诉文身店获赔1.3万元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5万

稿子

1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6984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3-14 12:1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浙江台州市一名男生17岁时自行找店铺文身,后在参加服兵役体检时因有文身被拒,家长投诉至消保委,经调解,文身店赔偿1.3万元。9 S4 C6 d9 I' r; N& I; A; ?

, Z" r4 }5 {* P" i$ X; z! ^  3月13日,浙江省消保委联合多部门发布2023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上述未成年人消费案件为其中一例。台州三门县消保委去年接到消费者汤某投诉,称其孩子2022年7月在某文身店文身,当时未满18周岁。2023年,孩子在参加服兵役体检时因有文身被拒。汤某认为,商家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身造成其无法参军,应承担相应责任。消保委调解时,文身店认为,投诉人孩子文身时已满17岁,高高大大,看起来就是成年人。汤女士作为监护人,在体检前也未发现孩子的文身,自身也应承担责任。  
' J& ^% Z1 g+ i7 z
  D* K5 w. i0 V' k& h  三门县消保委认为,本案中17周岁的孩子在校读书,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文身应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家长有权要求商家做出赔偿。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被诉方赔偿13000元。4 b7 M. E8 d' F$ @
: H( m  Q; N! F- R& M, c2 U4 K
  三门县消保委表示,未成年人文身不仅影响身体健康,还可能使其在求学、参军、就业中受阻,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社会参与权等。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立法原则和精神,社会应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未成年人以特殊保护。
: L/ S' K4 w; N" ]* w3 @$ v7 p2 u' ~5 E" I" r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6-8 18:03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 5101080200038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