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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侵占小区业主利益,物业公司无权“免单”??邓*元同志在博雅海润广场小区架空层(八栋处)确实有一个停车位,但架空车的所有车位,开发商(物业)只出租不卖车位,因为车位一旦被卖,是办不到产权的。应该说,办不到产权的话,架空层的车位属业主所有。 按照物业公司、邓*元同志说法,早在2016年前后,前期物业公司就撤离了小区。邓*元同志虽说,他自己的车被刮蹭受损,前期物业公司允许他的另一台车辆在小区内暂时免费停放,作为对此次车辆受损事件的补偿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邓*元同志另一台车是新能源车,当时在市面上,还没有新能源车销售。2021年下半年,邓*元同志才买了另外一台新能源车,以前是油车。也就是说,前期物业公司负责人早就不在小区干了。而且,邓*元同志车就算被刮,前期物业公司负责人在协商时,也应有书面的佐证材料,应该一式三份,但仅仅口述无凭。另外,前期物业公司负责人是“课本出生”,很专业,这一点不会忽视。物业公司也没有权利把业主利益做“人情”。 邓*元同志买新能源车后,没有得到博雅海润广场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允许,邓*元同志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装上新能源充电桩,也侵占了业主利益。因为,邓*元同志是小区支部副书记,更重要的是还分管物业公司。侵占业主的利益,应该还也业主。 / x' f/ M7 a) u5 v6 n 五、邓*元同志的组织关系转到博雅海润广场小区不合适!! 根据有关规定:党组织关系转接需遵循“单位优先、居住地次之、户籍地兜底”的原则。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应优先转至单位;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党员无固定工作单位,则应转至经常居住地党组织;户籍地党组织仅作为居住不稳定或无法转入居住地时的备选方案。然而,邓*元同志一直居住在游仙区小枧镇的一个大型小区,应该将组织关系迁移到居住地。听说,邓*元同志还是滨湖社区理财小组成员之一,既然不是滨湖社区辖区的居民,岂能还担任社区的理财小组成员。还在社区理财小组会上白纸上签字,严重违反了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的任务、职责和权力。 6 J- P! U! C% p六、社区确定博雅海润广场小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存在违规!!听说,这次确定博雅海润广场小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时,滨湖社区存在违规的现象,都不要分管党建的副书记参加。神州**小区支部换届同样不要分管党建副书记参加会议。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党员群众认为,小区支部委员候选人,应由小区支部继续酝酿候选人人选,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建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而不是,社区组组小区支部委员候选人人选直接选出书记候选人,也没有听取第二届支委、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滨湖社区还邀请既不是博雅海润广场小区党支部党员,也不是“双报到”党员,全面介入小区支部换届相关事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邓*元同志不适合任第三届小区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期盼上级组织重新考虑其人选。此致0 G: p' A, Q3 u$ w$ a ^. R
敬礼!5 O- P& Z% b* C) ^5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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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P* S. J& R+ H0 U 博雅海润广场小区党员群众 2025年6月19日 # \' a% D- U- l# A) D0 i . ?, `) _+ u7 U' n!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