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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每交易1名儿童拿1000元介绍费,梅姨会主动联系同犯问有没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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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3月21日,据广州警方证实,牵涉多起拐卖儿童案的“梅姨”近期已被抓获;“梅姨”原名谢某某(女),对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广州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据报道,“梅姨案”案发于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9名1岁至3岁的男童先后失踪,案发地分别位于广州增城、黄埔以及惠州市博罗县。 媒体报道截图
2023年4月,拐卖儿童的罪犯张维平被执行死刑。据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间,张维平在广州增城、黄埔以及惠州市博罗县,先后拐走了9名男童——当时最小的1岁,最大的3岁。
据张维平生前供述,他拐走的9名儿童,都是通过“梅姨”寻找买家,卖至河源市紫金县等地。张维平称,交易每一名儿童获得1.2万元左右的“抚养费”,他一般从中拿出1000元作为“介绍费”付给“梅姨”。张维平还交代,作案那几年,有时“梅姨”会主动联系他,问他“有没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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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近期,经警方不懈努力,“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南都记者梳理警方多次通报,了解其落网经过。
2017年初,“梅姨”的称呼第一次为人所知。2017年6月,广州增城警方发布一则关于“梅姨”悬赏通报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广州增城和韶关新丰地区活动,通报中还附有一张“梅姨”的黑白画像。 “梅姨”的黑白画像
2019年,“梅姨”第二张画像再次备受关注。当年,广东警方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介绍,应被拐儿童家属多次要求,2019年3月,广州增城有关部门派员陪同曾替被拐儿童画像的外省退休警务人员对“梅姨”画像。经张维平辨认,第二张画像与“梅姨”相似度不足50%,且与第一张画像差异较大。
2020年,广州警方相关负责人又在通报相关案情时介绍,根据张维平的供述,警方核实了几乎所有的细节,提到了增城的某一条街,麻将馆等全部都调查过,有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所有都进行了排查,花了几个月时间,这些细致入微的工作,全部都接触过,目前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存在的。
“梅姨”的踪迹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便是此次落网。2026年3月21日,南都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2025年,在公安部指导、外省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近期,专案组将嫌疑人谢某某抓获。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多年过去,“梅姨”谢某某长相变化很大,与此前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不到30%。
此前,与梅姨同居3年男友回忆与其相处细节,他称,当时的女朋友自称叫“潘冬梅(音)”,不知道是真名还是假名,自称家在广州,有两个女儿,当时有五十多岁。是亲戚介绍认识的,她总是住两天就走,没有拍照片。同居两三年之后,“梅姨”自称回家拿户口本回来结婚,之后就消失不见。在他们交往的两年中,梅姨每次在他家住一阵就走了,说是去做生意,过一阵又回来。而且从来不让人看她的身份证。那时,男友并不知道,梅姨说的“生意”是拐卖儿童。 广州警方绘制“梅姨”的第一张模拟画像21日,“梅姨案”被拐儿童申聪妈妈发文称:看到梅姨落网这个好消息,又激动又哽咽,手有点抖,不知道怎么说。十五年寻子路上,想尽各种办法寻找线索,梅姨的画像改了又改。申聪回家后,老申也经常往广东跑,就为了解开这个心结……今天,曾经让多少父母闻风丧胆的“梅姨”,终于落网了!
同日,“梅姨案”被拐儿童申聪发布视频称梅姨终于落网了,他说等这一天等了十多年。
“梅姨”落网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成立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并于2016年将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是通过“梅姨”贩卖。
为了能尽早让失散的家庭团圆,专案组偕同受害家庭和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开展寻亲、解救工作,于2019年至2024年间将被拐儿童悉数找回,并组织认亲。2023年4月,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但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的缺失,“梅姨”作为该案的关键人物,始终未能归案。
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核实不罢休”的原则,专案组民警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多年来坚持走访调查、公布模拟画像并广泛征集线索。
2025年,在公安部指导、外省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年寻人启事上的孩子们已被全部找回“梅姨案”9个被拐卖孩子已全部找回:2019年11月,被拐儿童陈前(化名)和杨家鑫被找到;2020年1月,被拐的申聪在梅州被寻回,同年3月完成认亲;2020年7月,被拐的朱龙(化名)和邓云峰分别在东莞和河源被找回;2021年9月,被拐儿童李成青被警方寻回;2024年5月,刘鹏被找到;2024年9月,钟彬在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附近被找到。2024年10月,欧阳佳豪成功被找到,9个家庭全部“团圆”。
据广州警方消息,“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关键人物“梅姨”落网。2025年,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此前,“梅姨”的存在一直未被证实。3月21日,“梅姨”被抓的消息传开来,“梅姨案”最后一个被找到孩子的家长欧阳国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想看看这个人长什么样,生活中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山东省公安厅首席模拟画像专家林宇辉曾经画过“梅姨”的模拟画像。3月21日,他也从寻亲家长处得知“梅姨”被抓的消息。他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自己的画像和梅姨本人高度相像,与“梅姨”同居男子曾称相似度达到90%。
“神探”林宇辉回应多次更新画像:改得显得年龄稍大些,但还是那个模样
林宇辉称,关于梅姨的画像有过三张,公布的有两张。他曾先后于2019年、2023年画过两张梅姨的模拟画像。
“目击证人说她约一米五高,个子比较胖,脸庞比较大,有点三角眼,鼻头比较大,嘴唇比较厚,说粤语和闽南语,留着中年妇女的那种短式头发。”第二次之所以更新画像,林宇辉称是考虑到时间流逝,“梅姨”模样也会有所衰老。
“我画完像后拿给和梅姨同居的那名老汉看,他说相似度很高,我说能有多高,他说能达到90%。他女儿也说像。后来申军良拿着这幅画像去梅姨住过的地方,那些老百姓一看都说,这不就是‘阿梅’吗?”林宇辉称,警方消息里写谢某某的特征和“梅姨”高度吻合,这也意味着谢某某本人和画像应该高度相像。
也有寻亲家长问过他,“梅姨”会不会整容,“我认为她整容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她年纪不小了,而且整容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得知“梅姨”落网的消息,林宇辉也高兴不已,他称一上午已有许多寻亲家长前来道贺。也一直有寻亲家长向他求助,请求他画出自己被拐小孩的成年画像,“我一定会尽力而为” 。“神探”林宇辉展示“梅姨”画像
律师:其刑事责任大概率以主犯标准评价,量刑处于无期徒刑至死刑区间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分析,从目前披露的案情看,“梅姨”虽未直接实施拐骗、抢夺儿童行为,但其长期从事被拐儿童的收购、转卖及对接买方,已深度嵌入拐卖犯罪链条。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罪属于典型的“链条型犯罪”,拐骗、收买、贩卖、中转等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并列的实行行为,而非轻重之分。因此,“梅姨”与张维平等人构成分工型共同犯罪。
从作用地位看,其在上下游之间起到关键“中转、分销”功能,且具有持续性、职业化特征,司法实践中大概率将其认定为主犯,而非一般从犯。
在量刑层面,张维平因拐卖儿童人数多、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极大,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并判处死刑。“梅姨”同样涉及多名儿童、作案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恶劣,已明显触及“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标准,其量刑区间预计在无期徒刑至死刑之间。
但是否最终适用死刑,仍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一是其在犯罪中的地位,是否属于组织、控制或核心环节;二是是否直接参与暴力拐夺行为;三是是否存在如实供述、揭发他人犯罪、提供被拐儿童线索等立功或从宽情节。上述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直接影响“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或无期徒刑”的具体裁量。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追诉期限为二十年,一般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于本案这种多次实施拐卖行为的情形,应按“连续犯”规则处理,即以最后一次犯罪行为完成之日作为时效起算点。
但本案的关键并不在于起算点,而在于是否受时效限制。依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对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不受追诉期限限制。“梅姨”长期未被发现、未归案,客观上处于规避侦查状态,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认定为“逃避侦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情形并非简单的“时效中断”或“重新计算”,而是直接突破追诉期限的限制,使刑事追诉长期有效。
因此,从法律效果上看:“连续犯”仅影响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而“逃避侦查”则直接排除时效限制。本案能够跨越二十余年仍被依法追责,根本原因就在于符合“逃避侦查”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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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梅姨”案件呈现出典型的链条化、组织化拐卖犯罪特征,其刑事责任大概率以主犯标准评价,量刑处于无期徒刑至死刑区间;而基于“逃避侦查”的认定,其刑事追诉不受二十年期限限制,这也是本案得以跨越时间障碍、实现追责的核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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