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 新竹市1名已婚的夏姓男子(52岁)2013年结识51岁潘姓单身熟女,夏某背着妻子,和潘某发生恋情,多次在台北及新竹县市的旅馆开房,结果被夏某的妻子郑女士发现,夏妻告上法庭。只是事后郑女士为求家庭和谐撤销了诉讼,偷腥的夏男及潘女均获得了不起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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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 I9 y @$ Y8 M没想到,事隔1年多,潘某难忘旧情,又勾搭上夏男,2人背着夏某的妻子偷腥,从去年7月5日起到12月20日间,两人相偕到汽车旅馆开房发生关系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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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夏男竟然收藏着和潘某开房的发票38张,放在衣服口袋,妻子帮丈夫整理衣物时意外发现,郑女士气炸,一问之下才发现丈夫又与潘某旧情重燃,2人连父亲节及生日前夕,均在旅馆开房欢渡,愤而怒控两人妨害家庭。由于夏某坦承与小三潘某偷腥开房,审理时获郑女士谅解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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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 ?7 T3 f* ^# ^3 j潘某审理时辩称,先前就曾被郑女士告过妨害家庭,也被撤销告诉。只是后来她是获得郑女士同意,才跟夏某交往,当他的小三,甚至3人还有合照,怎知郑女士又提告,求偿200万,她是遭到夏某跟他太太设局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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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d1 N/ x4 V% m' T/ G虽然潘某提出与郑女士line的通讯对话记录,但法官认通讯记录仅能证明郑女士知道2人有交往的情事,无法证明她明确同意2人可以发生性关系。虽然郑女已撤回对丈夫诉讼,但一直坚持控诉潘某,并没有纵容或宥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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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2 G" I( y+ ]0 P" ^; s法官认,潘某明知夏某是有妻室的人,仍与夏某通奸,破坏郑女士的家庭,损害其家庭圆满幸福,且犯后否认犯行,未获谅解,因此依相奸罪判处潘某4个月徒刑,罚金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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