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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绵竹市明泰矿业有限公司,主要向你们反映绵竹市公安局汉旺分局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使我公司的财产和人身造成严重损失。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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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情的基本概况 , W: o! W* g. r( z! b9 J
2014年3月10日,我公司租赁原方大公司沱江水泥厂(现龙蟒三分厂)土地8.24亩,主要进行石料加工,租赁时间为五年。合同签订后,安约定每年租赁费23000元,第一次交付两年的租赁费,满两年后再交付余下的租赁费。按照合同约定,我公司按时交付租赁费后,就进行组建公司、土地平整、修建板房、采购设备、申报有关材料、安装机电设施。同时,与当地的原料采购方和铁路供货方均达成一致的协议。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紧张工作,各方面进展顺利,马上就要投入生产。正在此时,合作方张福庭与当地社会上的人和汉旺个别部门的人相互勾结,采取各种手段,企图把公司法人、总经理排挤出整个项目,由其独享我们长达一年多辛勤努力的成果。我们当然不答应,于是,4月30日、5月4日、5月11日、5月13日等,张福庭纠集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人员,与我公司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我们多次报警,汉旺分局出警后的一些行为让我们非常失望。 2 r3 C2 l- v% { ]
二、 绵竹市公安局汉旺分局执法不公,给我公司财产和人身造成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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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5月4日、5月11日、5月13日,在张福庭的指使下,10多个不明身份的人(带有阿坝、甘孜口音)青壮年冲进公司,手持棍棒、刀具,对公司内的人员(其中有老年人、妇女)进行恐吓、谩骂、往门外扔东西,甚至大打出手,几个老年人受伤,一位妇女肋骨被打骨折。为此,有老人打110报警,希望得到人民警察的帮助。然而,警察到了现场以后,让人非常失望和气愤。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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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现了明显的执法不公,偏袒肇事方。民警到达现场后,不是积极劝导双方,采取措施平息冲突,而是站在一旁看热闹,任由事态发展。警察不作为的举动,助长了肇事方的嚣张气焰,导致场面十分混乱,使我公司的财产遭受损失,人身受得了伤害(有视频和伤情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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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汉旺分局对肇事方不做任何处理,而对受害方进行刁难。每一次事件发生后,民警对肇事方不闻不问,反而对受害方采取笔录、问话等方式,时间最长的达8小时之多。他们就是以作笔录、问话为借口,实际上是对我们实施软禁。、 作风粗暴,工作不作为,导致本来简单的事件越来越复杂化,根本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肇事方的一些社会上闲杂人员,有的是甘孜、阿坝的藏族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把我们的老人、妇女打伤后,至今没有对医疗问题作出任何调解和安排。 / }3 E' i# L7 h! m; ~9 G5 N4 T) y+ u% Q
4、 我们认为,之所以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民警出警后处置不力,是因为汉旺公安分局长江明与肇事方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企图从中谋取利益。在汉旺,很多人都知道肇事者张福庭要私下送给江明的“干股”,从中谋取利益。 : q# j9 k$ E7 c' X2 Z8 T( d0 c
三、 我们要求对汉旺公安分局江明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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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出现今天的混乱局面,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是与江明执法不公,徇私舞弊,工作不作为,甚至与肇事方相互勾结,图谋私利是分不开的。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部门深入调查,严肃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使我们的生产正常、顺利进行。 - P3 ~9 ]' g' F- [4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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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反映人:绵竹市明泰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家芬 3 M( q1 Z3 X% F" b0 R
联系电话:1532810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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