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9日下午13时35分,四川省眉州市成自泸高速公路仁寿段,往成都方向的文宫服务区进口处发生严重追尾事故,造成3车连环相撞,其中二辆车损毁严重。事故中5人受伤。 " M: |$ V% Y; r. x8 G 事故原因怀疑与交警直接在高速路段放置障碍,横断了整条高速有关。) b& O G, u6 P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部《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规程》,规定,除执行特殊紧急任务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检查。需要在高速公路上设点执勤的,应当将执勤点设在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收费站和服务区;因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警告标志,并有专人警戒。《规程》还明确规定:除执行特殊紧急任务外,不得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8 g% _, {4 E! p1 {# C; L) M5 B
2 [* u; J. s! n" q# H4 w/ j# A' W4 S c 事发时仁寿高速1大队3中队交警正在该路段查扣货车。当时正值周五返程高峰期,车流量巨大。慢车道上排满了被检查的货车,其他车辆都在快车道高速行驶,而正在执法的交警,未根据《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规程》在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任何警告标志。导致前方高速行驶的车辆在遇到横断路障后突然急刹车,后车司机来不及反应,在短时间内多车紧急接力刹车后,后车 车间距迅速消失,引发后面车辆连环相撞。! q0 M8 V% U- y(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