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发地:四川省武胜县烈面镇顺天寨村1组60号0 `1 q" a9 Z9 @- `
当事人:陈和林 15700537301
( m7 g" ]/ c" N男,汉族,现年43岁,身份证号码:513623197304171311
7 o5 Y4 W* N! Y" c& M8 J# h我的父母于1985年逝世,那是我刚好12岁,正读初三,1987年迫于生计离开家乡去了重庆,一去就是接近20年, V; U+ \! }0 e( C) Z' W% p3 N1 z
2007年回家,家中房屋早已经垮塌,家中田土,已经由村干部私自划拨给其他人耕种,2015年我找到我们村的大队干部,问及我的土地情况,当时大队书记答复到,你的土地已经划给其他人了,你要耕种的话就要等到三十年以后再说。
2 [* I# K. \4 b# @& o7 B请问领导,村干部是否有权利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家四个人的土地私自划给其他人耕种。村干部是否应该先行征求土地原实际持有人的同意,村干部是否应该在土地确权的时候更正错误。村干部答复的是三十年之后土地就可以重新变成你自己的(现在本人已经43岁了,在等三十年,说不定早就入土为安了),请问村干部是否有权利决定土地由谁耕种。
' w; Z f7 R( N' H( a回家之后因为没有了土地,房屋也早已经坍塌多年,本人无钱维护,更没有钱修建房屋,也没有任何收入,请领导在调查我土地情况的同时,能否考虑低保救助,而不是如大队书记所说,必须等到60岁以后才能够申报农村低保,或者必须是癌症病人才能够申报低保。
3 t1 \. z6 X9 N$ y以上错误到底该由那个部门进行更正,政府是不是应该介入调查,还我等平民百姓一个公道。
( e$ C6 X" K9 ]9 y# r4 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