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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多次和他人开房 妻子起诉索要10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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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15:38: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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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 E8 {# h' K+ {5 @' B& s1 L经人介绍后结婚,两人还没有爱情的结晶,她却发现丈夫已出轨……
. M! y9 m- O; C* @' N5 ?# S为此,两人经常闹矛盾,这使得两人的感情逐渐破裂。
' o% A; _8 F# `" J0 C7 ~7 R不仅如此,在两人再次发生矛盾时,丈夫动手打伤了她,身体和心灵双重受伤的她到法院起诉离婚,索要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w/ E5 |; O2 F, q
日前,法院发布判决结果显示,她和丈夫离婚,丈夫给付她精神抚慰金1万元。3 Y# H; N8 B' J$ z5 K
小红和小明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两人刚结婚时感情挺好,小明购买了一套房子,之后该房屋登记为小红、小明共同共有。
" [9 z& x/ C/ _: v" t* V4 J* D+ Q& p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红发现小明不履行夫妻忠实义务,为此双方经常发生矛盾,直至小明经常打骂小红,夫妻感情慢慢破裂。2 d- c' N7 S% P; q! R- r
有一天,小明和小红又发生矛盾,小明将小红的胳膊、大腿、小腿等多处打成轻微伤,身体和心灵双重受伤的小红诉讼到法院请求离婚,依法分割共有债权4万元及一处共有房产,家电家具归其所有,小明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
3 t) k& K3 T# \. h) p对此,小明称他不同意离婚。房子是婚前财产,不同意共同分割,婚内还有共同财产轿车、家具、家用电器等,装修房子是他家出资的。“我没有家庭暴力,也没有婚内出轨行为,不同意赔偿小红精神损失费。”
+ l. P7 X* [, l7 Z2015年9月8日、14日、2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 {% Q( k( W5 L5 e2 _0 x/ p: w* Z其间,小红称小明有外遇,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提供了小明与另一女性5次同日同时同一酒店登记入住的信息,因此事小红被小明打,她认为小明有家暴行为,并增加要求小明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
3 h4 ~+ A) E9 @' k小明称他不是殴打小红,只是夫妻因琐事争吵后互相撕扯,在酒店入住系其与几个同学一起参加婚礼或满月宴,均为白天开房晚上退房,故其不存在家庭暴力及婚内出轨行为。
) y3 N5 s0 q+ c1 p2 M0 P鉴于小明和小红均要求房屋归其所有,法院主持双方竞价,小红认为房屋及装修现价值为51万元,小明认为房屋及装修现价值为50万元。
6 X. n% L4 I  x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小明和小红婚姻基础薄弱,婚后未能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常为家庭琐事争执扭打,依据小红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小明有外遇的事实存在,小明违反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小红坚持要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对小红的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准予。. |1 f3 J0 T% P& I& y! _4 E
日前,一审法院判决,小红与小明离婚;房屋归小红所有,小红给付小明房屋折价款255000元,小红未给付小明房屋折价款之前该房屋仍属于两人共同所有;小红给付小明电脑折价款1500元。
, i! f4 x& L  U4 h" {% U: F9 m小明给付小红精神抚慰金10000元;小红的婚前财产电视机、电冰箱等都归其所有;驳回小明和小红其他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l( C3 E2 U* [3 M% _3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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