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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仁寿的哥归还乘客手机 索要100元“感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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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 10:5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成都商报记者 蒋麟  核心提示: i7 c- \( J+ W+ N5 r# Q7 _' Q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清颜律师表示,出租车上捡东西跟大街上捡东西并不一样。我国法律规定,出租车上捡的东西属于“遗忘物”,捡到不还最重可以入刑;但大街上捡的东西属于“遗失物”,即便不还最多只能打民事官司,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再者,从客运合同关系来看,作为出租车司机,也有义务保管好乘客的物品,可以看作是客运合同的附属义务。0 C" U- [5 i/ ~6 K* ~3 x% \/ X; u
  6月27日,眉山市仁寿县一位的哥捡到乘客的手机后,向乘客索要百元后归还手机。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仁寿县运管所获悉,因违反职业道德,出租车司机被公司处以停运三天的处罚。- Y. [# u& s& s
  视频曝光
$ U" E6 m4 W( Z$ Z  的哥归还乘客手机 索要100元8 F) Z, y2 d# w9 g4 J/ ]. {% p- l
  7月1日,眉山多个论坛和微信公众号均在热传一条视频。视频内容显示,一位的哥捡到乘客的手机后归还时向一男一女索要百元费用的情形,一番交涉后,的哥接过递来的百元现钞离去。
! U$ R/ q% S1 B- D  M  视频时长只有1分55秒。当事的哥正坐在驾驶人位置上,手里拿着一部手机,车牌为川Z牌照,车身上写着“仁运”的字样。9 {1 |8 M/ S5 k  f) F
  在视频中,女士提出要回手机时,这位的哥称:“我还可以装着不晓得呢。随时要搭乘客的……你给一百块钱,就算了,拿一百块……”
' E  a6 e$ x4 g# C$ B1 e  女士表示“没钱”,并与同行男士商量“要不要手机”和“给不给钱”,的哥马上说:“你(手机)里头有资料的嘛,未必资料就不要了吗?我还是头一回捡到,他们捡到,要得更多……”
0 r0 a1 v. E3 Q4 T% A  “你的意思是,我不给你钱,你就不把手机还给我?”女士提出疑惑,这位的哥回应:“你不能这样说。刚才我问过你,你答应了,你懂得起……你一百元钱都不拿给我,那我……”的哥此时此刻说了什么,由于街边嘈杂,听不清。
3 y2 Z5 g- m) X2 c) v/ a% J- i  视频播放至1分50秒左右,的哥递出手机接过一张百元现钞,驾驶出租车离开了现场。4 W0 l& A" `0 C+ |+ c/ ~) X
  乘客回忆
! ?' U, ]% B6 n$ A/ G1 j, \1 h  曾打算给20元 司机却要200元
# ]: c9 ]5 a/ Q! }6 V  7月2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拍摄视频的刘先生,他是当天乘坐出租车的三人之一。7 t* l! |/ Y' ?+ |2 A$ P: t) N% h3 y
  刘先生回忆说,6月27日下午1点多,他和两名女性朋友从仁寿县先锋街打车到网贸港(地名),给了5元钱车费。几分钟后,同伴发现手机不在,便拨打电话。
( ^- e9 A) R2 u9 w2 A3 l% ^  “当时接电话的是出租车司机,我们提出去拿,但出租车司机说给我们送过来。”刘先生说,朋友的手机是两个月前才买的,花了2800元。自己和朋友说好,为了表示感谢,要给20元作为司机来回的费用。
& Q+ ?. w0 e+ P9 M7 l( V% F$ L  很快,出租车就来了。还未等刘先生开口表态,司机就提出要200元。觉得差距太大,刘先生和朋友开始跟出租车司机讨价还价并录像。
9 o& F3 o2 k. ]5 v: x' @3 S) u  朋友在支付百元拿回手机后,刘先生多次拨打投诉电话无果,为了警示更多的人,他便将录像发到了网上。  T# O: F5 w% l* e7 _  B
  运管部门
6 ^  |& D9 c' T3 l' ~  司机违反职业道德 停运三日' b' Y: w& A, F: F& K" L. A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从仁寿县运管部门和出租车所在的公司了解到,经查,该出租车确系仁寿某出租车公司所有,视频中的事件存在。因的哥违反职业道德,已责令该的哥所在公司对其处以停运三日的处罚。下一步,如果能找到当事人,将退还的哥收的一百元钱,并责令司机赔礼道歉。
$ i5 w- v  C# ?8 ^7 \5 c  不过,刘先生并不愿意联系运管部门和出租车司机,也拒绝领回之前支付给出租车司机的一百元。他说,自己并非住在仁寿县城内,当日是和同伴们在仁寿县城学习的最后一天,现在已经离开了仁寿县城,此外,他不再透露更多情况。
" \5 B3 j* L) J2 ]& Z9 D3 d  律/师/说/法& V  z7 N% d1 o" n, Q/ ^2 H
  捡到遗忘物不归还 可能获刑
7 }  Z4 g) a  ?/ X  对于视频内的基本事实,当事出租车司机袁某并无异议。但对于停运三日的处罚,袁某觉得有点“冤”。袁某称,只是让他们“意思意思”,因为这是个不成文的规矩,很多司机归还乘客遗失的物品后,对方都支付了“一两包烟钱”的感谢费。
7 ]+ S. U# {" u  对此,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清颜则认为,无论从道德还是从法律层面而言,袁某的做法都是不对的,因为,出租车上捡东西和大街上捡东西不一样,法律上的区别是“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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