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一事,最近引发舆论关注。! L; W" H E4 w" P: O
陕西蓝田县委宣传部6日通报证实,2020年5月27日下午课间休息时间,蓝田县一小学教学点四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两名12岁)对一名13岁女生在男厕所实施侵害。5 y; L, I7 m. q% {3 e0 C
引发公众争议的是,通报中称,学校老师发现此事后随即同女方家长联系,女方家长随后报案,经蓝田县公安机关调查后,因涉事男学生未满14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陈中红联名17人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提案。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艳秋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否下降,目前法律界对此争议较大,但是不会因为个案就下断言,法律修改需要长期的刑事司法数据的支持。 8 \$ j+ f- h! z( F) M. x在是否修改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上,北京律协刑诉法委员会副主任彭逸轩的态度比较中立。他认为,在现行刑法中,14岁是一个明确的时间界限。, p" Z+ W' p. q. P# ]8 A) V
“大家觉得难以接受,各方争议比较大,是因为这个案件的性质比较恶劣。”彭逸轩认为,因为情感难以接受,所以关于刑事案件中责任年龄的降低屡屡成为热议话题,但是下降年龄要慎重,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定,是有一定的生理、心理基础,并涉及犯罪学的惩罚性问题,修改刑事责任年龄需要数据的支持。
“一些未成年人看着比以前成熟,或许是受到网络、教育的影响,成熟度要高一些,但是成熟度和从前比究竟有多大的变化,需要调研、数据,到底要降到多少呢?不能拍脑袋就说从14岁降到12岁吧,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9 c' ^( q9 _% P3 _性教育的缺失和家庭教育的缺位6 f' ]7 O" f; l. D
民进中央妇女儿童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张银俊做了15年的青少年健康教育公益活动,其中包括青春期的性健康教育、艾滋病教育,在她看来,当代青少年更早的接触到了性是现实情况,“一是现在孩子发育的比较早了,二是信息化网络时代,有些手机、网页自动跳出来涉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