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凉山,一男子酒过三巡,回家路上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卖淫女。 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绝妙的办法。 最终不仅白嫖了卖淫女,还从卖淫女身上拿走了一些钱财。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男子用的什么绝妙办法呢? 大家好,反正闲来无事,就来和大家说一说这个案件。案件剧情可能会有所改动,但事情就是那么一回事儿!案件中的男子名叫罗某(化名), 是一个80后,也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曾经有过盗窃入狱前科。 罗某出狱后,还是整天无所事事,不思进取,因此,他30多岁了,一直都没有女朋友。 而对于这件事,他自己从来都不在乎,只要每天有吃有喝就行了。 一天凌晨,罗某和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酒过三巡之后,罗某差不多已经醉醺醺的状态了。 但他对于这种把酒言欢,醉生梦死的生活,非常迷恋。 罗某一伙人都喝的差不多了,走出酒吧后,其他人都各自打车回家了。 但罗某头有点迷糊,于是他就决定走路回家,吹吹风醒醒酒。当罗某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突然看到了一个浓妆艳抹又有几分姿色的女子,正在巷子里拉客招嫖。 罗某心花怒放就准备走上前去。 但突然想到,这样直接上前的话,自己的腰包肯定又会瘦一圈,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那不是雪上加霜? 罗某站在原地想了一下,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非常绝妙的办法。 因为这个巷子离罗某的出租屋没多远了,罗某就快速赶回了出租屋,拿了一些东西,然后又回去找到了刚才巷子里的女子。 这个女子名叫杨某,只有40岁左右。
当杨某看到罗某后,以为生意来了,赶紧迎了上去,然后笑着和罗某说道: * C: ~! }0 n4 A' c- Z. e
帅哥,来玩玩呗,价格和服务包你满意。
3 Q1 N) j- n- Q3 V( Q5 p! O! w ( ?" {( M+ ]1 U+ P4 v# }. Y
罗某听后,没有说话,然后非常严肃地说道:
% t9 i# L; H8 r% v4 Q7 p6 F& r走吧,先带我去你的出租屋,然后再详谈。( Z/ d' p- b8 R9 R* {
/ E% c* k+ W S3 J0 W杨某也不含糊,直接挽着罗某,然后一起走向了杨某的出租屋。 到达出租屋之后,罗某就直接甩开了杨某跨在他胳膊上的手,然后一本正经,又声色俱厉地拿出了他的“警察证”,还没等杨某看清楚,罗某又快速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接着说道: ' Y8 I$ C6 s" t; ]) E
我接到群众的举报,说这里有人卖淫,现在你的行为足以说明一切,走吧,跟我回警局。此话一出,杨某吓得不轻,然后和罗某说道: 5 E6 Z+ G* u& Y4 Y. D& d9 |8 ]1 Z; e
警察同志,求你网开一面,我是初犯。% S5 z# r! ~7 `# c5 }1 \3 [
" b5 U0 j- W* t8 R0 T$ Z眼看杨某已经上当了,随后罗某又一本正经地说道: + V5 k! J' R% R. A
我也只是例行公事,没办法。
" Z0 d5 M) L4 }& P$ i + r7 `7 D( Q5 g& _( V; y! ~7 m/ {
杨某突然心领神会,直接从包里拿出了500元现金,和一包还没有拆封的香烟,然后递给罗某。 罗某半推半就的接过了杨某的钱和香烟说道:
m9 }# x5 a, O# q5 E2 v看来你还是有点眼力见。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但拿过钱的罗某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又提出了一个更加过分的要求: $ k4 N- G# y! d9 W$ h7 ]
既然事情都到这一步了,不伺候领导一下?' }0 C0 j: y2 i' y2 f8 Q& W
0 `+ `; g1 ^( d7 V* ?; P) A杨某不敢拒绝罗某,只能同意。 一番云雨之后,罗某这才满意地离开。 等罗某走后,杨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哪有执法人员喝酒上岗的呢?而且,这一系列过分要求,根本不像真的民警能提出来的。 于是,杨某拿出手机,不计后果的报了警。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随后,杨某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诉说了一遍,了解到情况之后,民警立即对罗某展开了逮捕。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呢?首先,罗某和杨某发生关系,并非杨某自愿,因此罗某涉嫌强奸罪。 罗某在强奸过程中,虽然没有使用暴力,但他冒充警方人员,导致杨某不敢反抗,从而和她发生了关系,也是违背了杨某的意愿。 而杨某即使是卖淫女,她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罗某冒充警务人员并从杨某身上拿走钱财,因此涉嫌招摇撞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杨某虽然是受害者,但同时也是卖淫人员,也逃脱不了法律制裁。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这种情况,假的警察和真的警察,确实是不好区别。 对于这个案件,也有网友评论道: $ k/ B7 b1 g" Q# y" _1 o a
“杨某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但如果不报警,就全是自损了。”
8 E' M# r! x% B“罗某真的得寸进尺了,不讲江湖道义!”
6 u' N' _+ B2 s2 z6 m6 `“人心不足蛇吞象!”
$ a2 X0 Q1 ^& B5 p! a% g* {6 }“男的太贪婪了,只拿钱的话,估计就没事了。”
5 R4 E- I! W: a$ D* N% G
1 J" `) y5 N, j) }7 u4 B) q6 N那么,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8 c! L! p. r5 k. P7 y. e* h'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