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b- R' N: ~; U. X* A A% j, x `1 b对于他们实施犯罪过程中打伤我年近八十的两位老人即我母亲熊启召、岳母熊昌碧,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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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2月20日将他们强征毁坏高标准农田,违法征地,踩踏耕地保护红线,侵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打伤我家人,每亩每年600元租金以租代征,并且租金用粮食直补资金充当租金,以上情况信访到国家信访局了,后镇政府信访处理意见书要求恢复受损高标准农田。为了给国家信访局交差,这个信访件是遭国家信访局满意调查抽查 1%的案子,他们县政府都为此向上级写了检查的,镇成立工作组,他们是为了好评专程 4 个人一行到广东我打工的地方去找我,威胁加哄骗,他们回复说得多好,这些都是有录音为证的,用承诺和人格担保,换取好评,结果现在又强行来修路损毁我家农田,言而无信出尔反尔,欺下瞒上,上传给国家信访局的信访答复意见和交给我本人的信访答复意见内容不一样,虚假回复隐瞒真实情况。在他们去广东找我时我在上班没有接他们电话,他们给我妻子李仁英打电话,电话通了,我妻子听到他们有人说“把他(袁大义)抓起来再说,莫跟他废话! ”,电话中我妻子质问他们,我们犯法了吗?他们说没有,那为什么说要去把他(袁大义)抓起来?他们搪塞解释说是开玩笑的,又说是说把鸡子抓起来。《信访条例》,信访是国家赋予人民反映问题的权利,我们农田被损,人被打,难道正常反映问题也犯法吗?真正违法犯罪的打人者损坏农田的人不管不抓,倒是大张旗鼓跑去广东想跨省抓反映问题的人!我们有录音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