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2月26日有网友反映“绥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公职人员李某殴打出租车司机”一事,陕西绥德县27日发布情况通报。& f9 F) ?6 a1 r/ @; L T9 W" R
通报称,绥德县于事发后迅速成立由县纪委、公安、民政、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网上反映情况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绥德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予以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绥德县民政局党组决定,停止李某履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人工作。绥德县纪委已对李某涉嫌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审查。 & @& F9 H% E' b' H9 P. B, z- k9 o4 k% d: y9 e" Z m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