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王团结此前发布的网帖称:“2023年12月20日下午4点多,我19岁的儿子王某阳为了给女朋友租房子,就到工厂附近找房子。大概4点42分,走到剡溪村南一处出租房,看到窗户上有租房广告。就直接上二楼看房子。我儿子到二楼敲了下门,一个女子打开门,我儿子就和女子聊了房租价格、有无热水器、空调、如何晾衣服。我儿子说,他先看了三楼,可以晾衣服,但是由于二楼的出租屋没有热水器无法洗澡,不是很满意就走了。晚饭后,我儿子又走到附近一个居民楼看了另一套房,然后就回家了。看监控视频资料后发现,王某阳上楼看房的时间只有9分钟(探头拍到其上楼和下楼的镜头)。当天事发时,现场(屋内)乃至整层楼只有王某阳与女租客两人,这期间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监控探头没有拍到。王某阳自己在看房的事发当天,也并未向家人说过什么。不过,王某阳在看守所告知与他会见的两拨律师:在整个看房过程,自己与女租客一直保持1米的距离,没有肢体接触。0 T5 ?. B4 ^9 X# D# F' \
4 T; A0 b) t3 W- b! b1 S3 W! f 女租客家人:小伙掐住女方的脖子”地走访查看了案发现场。案发地的建筑分前后结构,前面是一幢二层木质老屋,后面则是一幢砖头水泥建筑。老屋由剡溪村村民吴女士和丈夫居住,后面水泥建筑则用于对外出租。出租的房子共有三层,二楼有两个房间,走廊上有一个共用的卫生间,三楼则是阳台。建筑一侧有一户外楼梯,租户可直接通过楼梯上二楼。
2楼结构图,蓝色箭头所指即事发房间2 ?2 @8 y7 ]" v f! i. C
按照王某阳告诉律师的说法,事发当天,王某阳看见路边吴女士家挂着的广告牌后,未拨打电话联系房东,而是直接前往屋后出租的房子,从户外楼梯上楼去看房。“他事后解释说,当时看到招租广告后,在周围转了一下,走到后面建筑的楼梯时,心想大概就是这里出租,想着先上三楼阳台看看,觉得那里视野好,等看好了再打电话不迟,就直接上楼了。” 6 J# Z: S: P& t* U2 K9 M- ?8 A! Q3 ?- p* D4 Q
吴女士告诉案发当时她并不在家,其丈夫虽然在屋内,但他听力不好。事发两天后,她看见女租客的公公突然从贵州老家回来了。她公公说,前两天有人来抢劫,有个男孩上来掐住他儿媳妇的脖子,摁住了她。吴女士连忙询问有没有受伤,是否去医院看过,女租客的公公说只有一点点伤。+ m2 [9 c+ n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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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说,女租客年龄大约30岁,有两个年幼的小孩。事发后几天,女租客就搬离了这儿,搬到村里别的地方去住了。没多久,一家人就全部返回贵州了。& d+ C0 u( ~6 o$ o
0 u; A& j9 A% T" c% W/ f/ P 事发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_" g; Y4 {$ @; G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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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王某阳母亲和女租客公公的通话记录显示,对方(女租客公公)在电话中称,他们已经回到贵州老家了,至于当时发生了什么可以去问派出所。“派出所有证据的,否则不会去抓你家小孩子。你道歉就没必要了,按法律程序走,该办什么手续就办什么手续,反正我们不会陷害你家小孩的。我儿媳妇至今还有心理阴影,心理有问题,事发那天她就心里害怕,不敢进那个房间。她(后来)去医院检查过的,脖子上有伤的,有证据的,这个你放心,没有证据我们不会那个(报案)的。”" y' |* h. ]" ~$ Z%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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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女租客的公公在电话中告诉新黄河记者,如果记者想采访了解此事,可以直接去找警方。4 X" @: U7 d2 w& g2 Z) d+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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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视频:小伙离开时缓步下楼在剡溪村走访后发现,该村尚未进行旧村改造,老旧房屋较多,距离事发房屋较远有一处探头。事发后,王某阳家人及律师拷贝到探头拍下的几段视频。视频资料显示,当天下午4时42分,一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王某阳)通过房屋外侧的钢结构楼梯上了楼;43分33秒,王某阳进入二楼共用的卫生间,透过玻璃能看到他的身影,大概30秒左右便出来了,右手拿着手机放在耳边,似乎在通话;45分17秒,王某阳的身影出现在女租客房间门口;45分53秒,女租客的房门打开,一个白色身影出现在门内;46分43秒,房门关闭;51分13秒,房门再次打开;51分35秒,王某阳出了房门,之后便双手揣进上衣口袋,缓步下楼。王某阳上楼看房的整个过程大概为9分钟。不过,当时二楼屋里和厕所卫生间里具体发生了什么,从视频资料上无法清晰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