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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本就有很多事,看来仿佛是巧合,其实你若仔细去想一想,就会发觉那其中一定早已种下了“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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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5 d, O# d' x6 @ x当一件事情太过于巧合的时候,身处巧合之中的当事人,便会不由自主地怀疑,怀疑整个巧合的存在,怀疑这一切是否是人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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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A1 o: f+ J- Q+ `9 b# Y家住河南南阳的李女士在高铁上撞见丈夫出轨之后,她不禁怀疑是丈夫的刻意安排,只为了向其挑衅;而作为丈夫的周先生,也在怀疑,他怀疑妻子早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出轨事实,这一切都是她给自己的一场下马威。
李女士和周先生结婚数年,二人一同育有一子,李女士是做销售的,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李女士常年在外出差奔波,周先生这是一个个体户,有时间待在家中照顾孩子,周先生也没少抱怨李女士的工作。$ h+ k7 a6 l- L1 ]
6 ^5 `0 _/ ~8 b! _, ~但是李女士本身也没有办法,她正处于上升期,整个家中一大半都是靠着李女士撑起来的,为了能够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李女士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选择辞职在家。这种生活模式也就导致夫妻两个人之间感情的迅速降温。( O0 U' t/ R# j B2 Q, o
# u1 M6 G, H) ]% x, i ~3 u李女士和周先生之间算得上是相敬如宾,但是同样的,除了工作和孩子二人之间就没有其他的话题,两人就仿佛最熟悉的陌生人,更像是一个合租伙伴而不像是夫妻。都说距离产生美,但是在李女士和周先生之间,两人之间的距离却成了一道隔阂。" ?$ Y+ A0 }. O2 F. V" |
! e P* f5 N5 c4 D( e# F8 k在孩子的教育上,李女士算得上是非常尽心,因为常年在外跑动,李女士的眼界比较长远,她也明白孩子的教育是多么重要的事情,于是她向周先生提议自己想要将孩子送出国留学。而作为孩子的父亲,周先生却是直接否定了李女士的想法。
如果周先生的理由是因为亲情或者对孩子未来有其他的考究,李女士都不会生气,但是周先生仅仅就只丢下一句“那要花多少钱,别搞这些有的没的。”就这么敷衍的一句话,让李女士心里留下了一个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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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H5 R8 ? q( G9 L在和丈夫谈崩后没有多久,李女士就接到了一个大单子,要去外省出差,于是她打了一声招呼就和丈夫告知了一下出发的时间,在忙完公司的一些事情时候,踏上了前往外省的高铁。% e) E4 @) s L( |$ G0 S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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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想到的是,在高铁上坐了还没几分钟,李女士就在不远处的座位上发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这个身影身上穿着的衣服,和她丈夫的一模一样,李女士还记得正是自己前不久亲手从衣架上收下来的。! |3 U+ E) ?. K9 C) D9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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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撞衫的事情,本来就不稀奇,但是李女士盯着那个身影看了许久,依旧觉得眼熟,世界上不会有这么相像的两个人,于是李女士找了个机会,刻意经过那个男人身边望了一眼,果真,就是自己的丈夫周先生。
本来应该在家里照看生意的周先生竟然出现在了高铁之上,身边还亲昵地挽着一个陌生女子,李女士觉得这一切都是很讽刺,自己为了这个家在全国各地到处奔波,这次出省出差也是因为提成拿得很高,她才答应的,没想到,自己的丈夫却紧跟着自己离家的步伐带着情人就去旅行了。* Y) X5 [9 Y$ R& c8 S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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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伤心绝望的同时,李女士觉得没必要再给这对男女面子,李女士直接站在了周先生的座位旁,喊了一声他的名字,李女士本身是十分有教养的,她拼命地抑制住自己打人的冲动,选择用言语来进行攻击。( `% T9 `6 v5 {8 w! ~; }
: W# s5 V$ U- G6 r, P" F周先生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妻子也愣住了,急忙站起来想要和妻子解释,但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李女士亲眼看见的事情怎会有假,于是她直接大声吼了一句:“你给我坐下,现在还轮不到你说话。”" y. T2 H/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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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我是软柿子很好捏吗,出轨的下场你是不知道的是吧!那我就让你来尝一尝这出轨的’好处’,让你知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那种’甜蜜’”
本就心虚的周先生,干脆腿软,直接跪在了地上,求着自己的老婆,要她原谅自己。而李女士也当场表示自己的经济实力足够碾压丈夫,孩子也已经有这么大了,除了孩子,自己对这个家也算是了无牵挂,没必要为了这么一个男人继续委屈自己。 p9 z7 C6 x# E0 o( |
* `8 g U! A7 d忠诚本该就是夫妻之间最应当遵守的底线,在法律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之间的不忠行为,主要是“重婚”“同居”“通奸”。( P* P0 ~- ^: A% W) K
, N" R9 J/ [; q- f6 h5 d3 R% z该案件之中周先生和其情人的行为就属于明显的“通奸”,什么叫作“通奸”,指的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XIN关系的行为。从我国古代起,该行为就被明令规定为犯罪,比如说在《唐律》中,就有记载“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 {9 U& \1 q/ D( t
I# R/ Y* j" R' D9 ^. {“通奸”的行为虽为双方自愿,但是明显对两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是着实不公平的,虽在现如今,“通奸”并未定为犯罪,但是在道德的方面却应当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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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外有情人,给另一方带来的不仅仅只有心理上的伤害,还极有可能会有身体上的伤害,借此传染的疾病也相对其他洁身自好的人来说概率要高得多。
因此此事在网上爆发出来之后,很大一部分人并未理会所谓的“宁毁一座庙,不拆一桩婚”,都在劝离不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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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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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0 ^( Q' p1 n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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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N: {8 G9 F/ q因此在一般的离婚官司之中,法院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酌情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李女士也同样没在怕的,因为她知道自己即便忙着工作,但是自己的经济条件更好,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她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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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8 H7 m: D$ o8 r7 B+ F( O女人,还是要掌握一定的生活资本和经济实力,只有这样才能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和底气,强扭的瓜不甜,但是熟烂的瓜也不要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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