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锡的巫某曾经是一名成功的商人,前不久去世后,她名下有一套价值400万元的别墅,家人却不愿继承,这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这遗产到底该由谁来处理呢?
5 ` g. F3 R& H, L. o* r
5 i H+ c; N: z6 Q6 a2 C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贺豪杰介绍:“巫某在外面经商,欠下了巨额的债务,在我们锡山法院这边有债权人起诉她,要求她偿还借款,但是巫某已经去世了,留下的遗产就是一套房子。”
法院调查后发现,巫某去世后,除了留下一套市值400万元的别墅,还有超过一千万元的债务,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及无锡、南宁多地。别墅先后被南宁市青秀法院和无锡市锡山法院查封,也正因如此,巫某家人不愿继承这笔“遗产”。& l4 w" P8 P9 v- F: C) B! L
" ?. l) l- R; m Q按照法律规定,首封法院有优先处置权,如何保障无锡涉案债权人利益,如何破解无人继承遗产的难题,法官远赴南宁,寻找答案。
在巫某欠款案件的审理中,无锡锡山法院指定巫某生前所在村委作为遗产管理人的同时,还创新地制定出了全国首个法院主导的《遗产管理人指定及履职规范》,指导遗产管理人如何履行职责。房子谁来管?债务怎么还?钱谁先拿?承办案件的锡山法院法官和青秀法院法官进行面对面沟通。# Y# w+ w7 H: i; Q/ V: \. x
3 T/ g0 j8 B n1 G/ C6 p无锡、南宁两地的法院承办法官协商后确定了最后方案:巫某生前所在村委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厘清巫某生前财产和债权债务情况,别墅由查封在前的南宁市青秀法院组织拍卖,拍卖款与巫某其他债权债务统一结算后进行分配。
1 O& k L, R, X c' c' i
6 i2 l3 q3 J% E/ _' R: m贺豪杰告诉记者:“大概的方式就是将巫某的房子变现之后,相应的费用款项作为遗产,由管理人来统一进行分配,使所有的债权人尽量公平进行受偿,而不是单方面解决一个案件,这样可能会对其他的债权人有所影响。”( e. u# l D4 }
& Q* _0 M" t/ r1 c- w; l O. P: l( E! ^对于巫某而言,告别不仅仅是一个生命画上句号,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既是执法者也是司法服务者,兼顾各方利益,使用最优方案,赋予了这场告别在法律意义上的终结。
6 ]; i6 c! x# z# S) E6 X) m$ l4 I2 R2 r
贺豪杰表示:“巫某作为一个死去的人,她的权利该如何保护,这也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所以我们的民一庭才通过这种创新的方法,村委被指定作为遗产管理方。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死去的人,这样不管是对债权人,还是对于直系家属,还是对于巫某本身,都做到了相应的保护。”
2 `* L! D' r+ H7 R6 H
' W" [, \1 m5 `- R6 B* P) q% h;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