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 m6 F: C) O. H- Q( A i商家这些做法,从法律角度来讲,已经属于是恐吓罪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所以奉劝各位商家,多从自己的产品找问题,而不是给你差评,你就得报复顾客。但是也有一些顾客喜欢占便宜,有一个女士在五一前夕,买了10多件衣服,因为商家有7天无理由退货,五一过后女子申请全部退货,商家表示奇怪,就尝试用微信加这个女子留的电话号,没想到,女子在西藏天天换着商家的衣服,更重摆拍拍照,玩的那就一个不亦乐乎,商家也终于明白,这是用完了,照片拍完了,就不打算要了,商家也很气愤,最后曝光后,女子也立刻为自己的行为而道歉。。 0 h5 X4 f" l'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