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大言不惭地表示自己只偷了一台电脑和一块手表,还奚落道,“你要改进防盗”,之后甚至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振振有词声称自己不要东西只要钱,公司可联系他“赎回”被盗物品。5 i P! o# N/ L7 L+ l6 p P;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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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公安分局陆家嘴治安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调阅公共视频后,民警发现5月17日凌晨时分,有一名可疑男子从公司墙外翻越进入,过了约半个小时,这名男子再次从原处翻出,而他的背上比来时多了一个包,这应该就是那个留下纸条的“梁上君子”。而根据对方留下的电话,民警比对登记的身份信息及视频内男子的样貌,确认这名男子就是桑某。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沁涓表示,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满足行为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威胁,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本案中如果盗窃者以给付财产要求归还财物,没有威慑到失主,不构成敲诈勒索。盗窃者拒不归还财物可以加重盗窃罪的情形认定。” 0 f8 h3 Q6 R9 S* V' C" a& A: V5 r. P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