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J0 t# l5 A# G8 o/ K, p
5 B" c7 H0 d8 `( Y3 h6 F8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e! Z/ Z0 O- { ^' f: G8 G# h! i9 ^* j8 o5 N
而王女士和刘先生的女儿还未满8岁,刘先生认为王女士在婚内出轨,自身道德品质存在问题,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不应该交给她抚养,且王女士一直是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 S6 z0 ~3 q6 o5 n* s1 ^9 {: I+ V& G& h$ L$ d
其实王女士是否出轨并不影响她对孩子的抚养权,但经济条件确实是王女士的一大痛点,但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比如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王女士称女儿一直是跟着她长大,对她很是依赖,虽然刘先生负责家庭支出,但很少关心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连女儿上什么培训班都不知道,跟别说接送他,而且刘先生大男子主义,有家暴倾向,如果孩子跟着刘先生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E: T3 j* a* q2 s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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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结合了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由两人共同抚养,但是教育、生活以男方意见为主。其实刘先生和王女士这场婚姻悲剧,本可以避免,无论她们谁抚养孩子,最后受伤的还是孩子。9 u D2 m8 ^" r6 k; m5 k
' V; p$ T. \+ y( x9 i, V其实对于家庭主妇来说,最难的不是无尽的寂寞和繁琐的家务,而是自己的辛苦和付出,得不到丈夫的尊重和体谅。不管家庭主妇还是职场白领,有了经济独立的底气,才能把握好生活的节奏,成为自己人生的掌舵者。! K9 l; r; S. U2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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