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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日月朝暮悬,有开江法院掌握生死权,天菩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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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9 10:48: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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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日月朝暮悬,有开江法院掌握生死权,天菩萨也
  `  s" L0 f/ r致开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L8 D9 j1 M0 S+ Z% |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党中央三令五申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当下,在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开展教育整顿的紧要关头,你们这种消极懈怠、推诿塞责的工作作风,不仅严重违背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公然亵渎!, n8 j8 K7 N. f4 |
我价值数十万元的合法财产权益遭受侵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你们非但不依法及时立案,反而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试问:这就是你们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承诺的方式吗?这就是你们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贯彻落实吗?) w* `: L: w8 A/ k/ j# S6 T: }(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必须当场登记立案。而你们至今未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这种既不立案又不出具法律文书的做法,已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若因拖延立案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你们是否准备承担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
3 f) P5 E8 Q$ x3 k# o7 S" c"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作为手握司法权柄的人民法官,你们可曾想过:每拖延一天立案,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就流失一分;每推诿一次诉求,法治大厦的根基就松动一寸!倘若遭遇不公的是你们的至亲骨肉,你们还能如此冷漠敷衍吗?, L4 y$ r: q' C2 b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握生死权,天也,你不分好歹枉做天;开江法官也,你拖延案子不管不问算啥官?
3 k! a7 l, `8 L+ }9 w在此严正要求:
, a: ~  y: e' |  t: A5 F立即依法办理立案手续并出具书面凭证
9 S  [3 ?: e0 ^6 x2 [: U# c如不予立案须在七日内出具裁定书并载明理由
" {! r" b8 u: l' ?+ W对拖延立案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 P# r; {5 r! |1 i! Z否则,我将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上级法院及检察机关投诉举报,并保留通过媒体监督的权利。须知:暗箱操作终将暴露于阳光之下,渎职行为必受党纪国法严惩!
# B4 }$ I* V8 F2 Y+ y9 Y6 l0 B" f$ n. N! U( z' g
投诉人:潘小林
7 R. O0 K: E+ q1 |7 x2025年8月18日. ~' W" p& G5 W' F
望你们谨记:人民法院前面的"人民"二字重若千钧!
  [7 w1 D2 H% G0 e3 |6 P
8 q7 P1 v; E. O4 X+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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