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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硬刚”华能两公司,直言“串谋”涨电价并出示“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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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7: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因谋取不当利益,侵害电力用户合理权益,地方电力市场交易监管部门选择“硬刚”央企,不仅措辞激烈且出示“红牌”,如此罕见一幕正在上演。

8月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在官网公开发文表示,华能陕西能源销售公司(下称“华能陕西售电”)与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下称“华能照金电厂”)两公司将年度火电双边协商交易中8月份的执行价格由380元/兆瓦时抬高至424元/兆瓦时。

该行为即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通过串谋报价不合理抬高批发交易价格,“故意缩小售电公司批零价差,逃避与用户进行超额收益分享,扰乱电力市场价格秩序。”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不仅驳回其调价申请,同时作出对上述两公司给予红牌警告并记入信用评价事项各扣100分等严厉处罚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被罚两公司均隶属于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后者还是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东之一。然而,为何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如此不留情面地针对一家央企,同时也是自己的股东直接下发“处罚令”?

背后逻辑值得玩味。

陕西发文严禁售电公司“串通涨价”五天后,华能两公司被官方点名重罚

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看来,华能陕西售电与华能照金电厂无疑是在“顶风作案”。《通报》指出,2025年7月3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8-12月电力市场分时交易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1065号文件”)中,要求“进一步向零售用户传导市场改革红利,对于各售电公司月度平均度电批零差价高于0.015元/千瓦时的部分进行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明确规定“严禁售电公司与其他经营主体通过私下协商、场外交易等方式不合理抬高批发交易价格和合同价格”。

然而,就在一纸新规刚刚公布后五天,8月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监测发现上述两公司将年度火电双边协商交易中8月份的执行价格由380元/兆瓦时抬高至424元兆瓦时。对此,该中心在《通报》中措辞激烈地表示:“以上行为违反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和1065号文件精神,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通过串谋报价不合理抬高批发交易价格,故意缩小售电公司批零价差逃避与用户进行超额收益分享,谋取不当利益,侵害电力用户合理权益,扰乱电力市场价格秩序。”

针对以上行为,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在《通报》中宣布了相关处罚决定,包括对华能两公司本次调价申请不予受理;给予红牌警告;记入信用评价事项各扣100分;暂停华能陕西售电后续年度交易资格,直至整改完毕;暂停华能照金电厂上网电费结算,直至整改完毕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表示,将持续跟踪监测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落实市场风险防控职责,坚决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秩序与良性发展。

同时呼吁各经营主体严守政策规则,杜绝违规操纵价格等行为,保障市场改革红利合理传导以及第三方权益不受侵害。

处罚前曾连发两文“喊话提醒”,直言部分售电公司涉嫌价格欺诈

事实上,这不是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第一次发文打击售电“暴利”。

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在其公众号上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关于制止牟取暴利的相关法律规定》两文,措辞同样十分严厉,直指零售侧交易乱象。

公告披露,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用户从售电公司购电的平均价格仅下降0.003元/度,部分零售用户从售电公司购电的价格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0.364元/度)。

文中透露,电力用户投诉反映该省零售市场交易(即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交易)存在诸多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现象。

如部分售电公司利用信息差,向用户传递错误的市场政策和行情信息,甚至采用欺骗话术诱导用户签订畸高价格合同,涉嫌价格欺诈。文中直言,售电公司乱象具体表现为“超过49家售电公司的售电均价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1.05倍,还有众多零售用户的购电成本高达市场均价1.1倍以上,甚至部分售电公司购销价差高达0.1元/度以上。”

业内分析,该公告为之后8月1日正式执行的陕西省发展改革委1065号文做了铺垫,最终1065号文要求售电公司的购销合理价差被规定为0.015元/千瓦时,超出部分被定义为“超额收益”,将被强制回收。

此外,公告还披露,部分售电公司违规代管账号,要求用户交出交易平台密码,甚至把电子签章授权给售电公司人员,后台一键抬价。另有部分“居间商”与售电公司分成抬价,先拿到底价,再对用户加价,差价双方私分。

售电乱象并非孤例,行业洗牌进入深水区

在做好政策铺垫和多次公开“喊话提醒”之后,为整治行业乱象,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本月初选择向华能两公司“开刀”。公开资料显示,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组建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持股约49%,是其最大股东。

华能陕西售电与华能照金电厂均隶属于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后者是五大电力央企之一华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值得一提的是,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也是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东之一,拥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6%的股权。

实际上,在该中心看来,华能照金电厂通过华能陕西售电向电力用户卖电,该交易是隶属同一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两公司在上半年煤价与电价一路下行的背景下,大幅度上调了双边交易电价,这种关联企业之间的“左手倒右手”价格操纵极具隐蔽性,若非交易中心强化了监测机制,此类行为很难被发现。

如果把时间线拉长,类似售电乱象并非孤例,多地均在加强监管力度。2021年陕西省开展转供电环节专项整治,检查4876户转供电主体,实施经济制裁2.4亿元,退还15.96万户中小微企业多收电费;2020年8月,四川公布的第十二批售电公司目录中,一次性否决4家售电公司的备案申请,原因均为专业人员、验资报告等不符合准入要求;2024年至今,浙江在电力市场化交易中就设置了零售价格封顶条款,目的也是限制售电公司的购售价差,进而限制售电公司的利润。

专家表示,2015年《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业内称“9号文”)出台前,电力行业“发输配售”一体化运营,用户无选择权,电价由政府核定。

改革后,发电侧放开、新能源激增,售电公司作为“中间商”登场,理论上可通过“集中采购—分散销售”为用户提供低价电、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改革初期,售电行业确实经历过“黄金时代”,掌握信息与资源的企业靠价差赚得盆满钵满,用户也因首次获得“用电选择权”而雀跃。

但随着全国售电公司数量一度突破万家,行业逐渐陷入“内卷困局”。近三年,超千家售电公司因违规或经营不善被强制退市,行业洗牌进入深水区。

业内认为,售电行业的乱象,本质是“改革红利”与“监管滞后”及企业逐利交织的产物,但危机中亦藏转机:将行业重新拉回服务用户的本质。

一个健康的售电市场,需要的不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恐慌,而是“良币驱逐劣币”的生态,这需要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企业的自律创新,更需要每一位用户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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