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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药店打针后身亡,真相未明先批判家长是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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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7: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带着道德优越感、想当然地责怪孩子母亲,本质上是一种认知上的“偷懒”

10月29日,山东宁阳县磁窑镇一名4岁男童在一家药店打针后不幸去世。31日,从当地卫健局了解到,执法人员正在调查此事,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孩子的亲属告诉记者,事发后,孩子的妈妈因悲痛晕倒入院,当地政府、卫健委等部门已介入,目前孩子还在殡仪馆,下一步有待相关部门对遗体进行检测。

据孩子母亲在网上发布的信息,这名4岁男童先是因“肚子疼”在上午被带去贴了膏药。“下午3点儿子说还是有点疼”,她便带儿子去一家药店就诊。谁知在药店打针返家后,孩子出现全身抽搐,最终送医不治身亡。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就这样骤然消逝,无论家人还是旁观者都感到痛心遗憾。

悲剧的发生

到底是因为药店的药物有问题,还是注射操作不当?抑或是多种因素叠加所致?“药店”人员是否具备行医资格?这些疑问都需要严肃调查给出权威结论。

然而,此事在网络曝光后,部分社交平台上的舆论走向却令人心寒。在真相未明之际,不少网友斥责母亲为何把孩子带到“药店”看病,“没常识”“蠢”,更有人断言孩子母亲“才是第一犯罪嫌疑人”。

这种看似“理性”的舆论审判,实则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无异于对孩子家人的二次伤害,也暴露了部分网友的浅薄与残忍。

或许,在一些人的潜意识里,药店只能卖药,而孩子母亲带孩子去药店看病就是错误。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广大乡镇,“药店”与“诊所”的边界往往比较模糊。

“药店”既售药又提供输液、打针等基础诊疗服务,其实是一种较常见的现象。如果在这种现实之下,孩子出现“肚子疼”,监护人就近带孩子到诊所或“药店”问诊,并非一种多么“反常”的行为。退一步言之,假如涉事“药店”确实不具有行医资质,那么首先该追问的是,这样的无资质机构为何能长期存在?

一个细节是,有声音称,涉事药店50多岁的男医生有相关证照,但当时人不在,给孩子看病的是这个男医生的对象和儿子。如果此说法属实,这样的操作肯定违规,也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事实上,还原到具体的基层医疗生态中,无论是对疾病本身的预判差异,还是考虑到距离、成本等因素,监护人的选择其实远不是“非黑即白”。

这背后对应的基层医疗资源的可及性问题、医疗服务的规范问题、部分居民的就医习惯问题等,这些远比在真相不明前就大肆指责一位母亲的“大意”要重要得多。

说到底,在权威调查尚未厘清病因、诊疗资质、操作规范等一系列核心问题前,这种带着道德优越感、想当然地责怪孩子母亲,本质上是一种认知上的“偷懒”。

这不仅是在逝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更是对基层医疗真问题的回避,将本该可能由监管部门、医疗体系承担的责任,转移到了个体身上。

这样的思维,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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