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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朋友妻子,娘家家境殷实,排行老大,有一弟,岳父母刚过天命又三年,小舅子时年二十有四,整日吃喝嫖赌吸,好吃懒做,无所事事,靠父母提供一切开销,父母稍有不满足便对其拳脚相加。朋友夫妇倒还争气,从刚开始的一穷二白到现在也算小有成就,尽管他们从贫穷到创业再到置业娘家没有提供过一分钱的帮助,这也激发了朋友不靠不等勇气。岳父母眼看人老体衰,不得不考虑将来何去何从,儿子能不能成家立业倒不曾考虑,考虑更多的是能不能成为一个自食其力养活自己的人。鉴于不成器的儿子犹如烂泥阿斗,才想起还有一个女儿,于去年给了朋友的婆娘4万块钱:说1万是10年前的嫁妆,1万是7年前的创业资助,1万是5年前买车的资助,1万是两年前买房的资助!啼笑皆非!!
9 z- x3 c6 K4 n2 @' x 那么问题来了:老了靠谁?靠谁---只有女儿女婿了!
. U, c/ p, n" R/ l' ^& d1 ? 古怪出现了:家里财产(大约100万的样子)分配,俩孩子二五添做一,俩老的全部由女儿赡养!理由:中国自古以来,儿子得的多!
9 f0 T$ b; W6 k; H b) s 女婿我朋友不干了:顾儿子天经地义,就应该靠儿子,朋友不会争一分钱的财产;全部赡养亦没有意见,但小舅只能得20%,其余80%理应归女儿女婿,或者以岳父母的名义捐助社会。
. B& l/ [0 ~& b 女儿我朋友的婆娘也不干了:爹的话就是圣旨!: H! ~! F* \1 ^" A7 j8 D
朋友两口子一提起这事就吵架,朋友前几日约本人喝酒大倒苦水,一个字:想不通!
; j7 e3 Q, ^" M }1 d( Q 诚然,于法理父母有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于情理,公平对待,不偏不向!可世间万物,人是人非,何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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