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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甘霖揭露假记者朱鹏源自封中国新闻传媒集团总编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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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5:2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有关假记者朱鹏源以“港媒”身份采访,骗取老百姓钱财的网络热议又有了新进展;今(11)日,有媒体同行向磅礴新闻爆料,假记者朱鹏源曾冒充“国家级媒体记者”身份,骗取湖南省城步县西岩镇温塘村81岁彭贤佑老人人民币一万元。, C: t+ P. x$ t) o  D8 H

5 d3 ]+ w" E+ ~6 o8 R  磅礴新闻|常亮剑综合报道
3 O, P4 w- K, Z/ J: T5 A, l
3 Y  y. {/ E. f  据这位媒体同行透露,1990年12月15日,彭贤佑的儿子被县检察院传唤问话后“离奇死亡”,20多年以来,老人一直坚持为“离奇死亡”的儿子讨说法。1 x: N; G' L* e4 `# l' e

4 ?  h& Q  G. F% H# X) T0 |  在网络上一直标榜“包打天下”的假记者朱鹏源,通过湖南本地所谓“维 权人士”杨宗才的引荐认识了彭贤佑老人。2011年8月8日,假冒某媒体“主任”的朱鹏源带着手下“记者”来到城步县,通过一番“采访”之后,收取了彭贤佑老人一万元的“维 权费”。$ z* t5 y' e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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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鹏源收取“维 权费”之后,没有任何报道见诸网络;于是,彭贤佑老人则托人在各大论坛实名举报朱鹏源的诈骗行为。
  _- v5 ]3 U; D" x8 n: L# c
) x% l* F: j4 h. W, p3 A8 m  老人的举报网帖称,这一万元是他向银行贷款和其它亲戚借钱凑足,“朱记者”认为钱太少了,不能发报道只能“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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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3 j5 Y0 r; m3 A( f0 t; T. `  根据我国《刑法》第266之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 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诈骗罪。那么在本案中,“维 权记者”朱鹏源虚构了“记者身份”,隐瞒其无业游民的“真 相”,骗取彭贤佑老人一万元,理当构成诈骗罪。2 e" N7 X& n  h# F- f
  }& T9 U, x! Q- b0 g6 p( }8 [
  另据相关媒体报道,2014年2月9日晚(农历正月初十),朱鹏源酒后以“记者”身份,到其家所在辖区南京市江宁公安分局麒麟派出所“视察工作”,被江宁警方行政拘留五日。江宁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朱鹏源酒后到麒麟派出所,不听劝阻进入派出所值班室,后滞留在派出所并在接待大厅公然小便,扔摔饮水机水桶,扰乱单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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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8 u! k4 d- w$ |+ Y, J  朱鹏源这个打着“维 权记者”旗号的江湖骗子,不但骗取弱势群体钱财,而且酒后闯到派出所“公然小便”。他混迹网络,以“记者”自居,已经严重亵渎了这个行业,必须将其清除。希望广大网友继续提供朱鹏源的违法、犯罪线索,我们也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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