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谢秋林作 许鹰编)2017年3月21日,沐川“醉驾”第一人正式被关进了看守所。案件回顾:2017年1月24日,黄某醉酒后驾驶川L号牌小型轿车从沐川县沐溪镇往新凡乡方向行驶,23时08分,当该车行驶至国道213线1266KM+750M处时,与对向由金某驾驶的川A号牌普通越野客车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于春运第一天,沐川交警大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为严厉打击此类醉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指示事故中队立即按照危险驾驶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开展调查,在面对驾驶人黄某醉酒后极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情况下,事故中队办案民警连夜展开对嫌疑人突审工作,并严格规范调查取证。2017年2月16日经沐川县公安局批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黄某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7年3月11日黄某被沐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该案成为沐川县首例醉酒驾车被判处实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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