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 q7 F: D0 R/ M007年,南江李X女士在南江镇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和离婚手续(居然同一天结婚离婚,效率真高)。
2 W# ~& h0 Z$ W X( L$ b' n1 V2 O: q2 Q
李X女士不管是结婚也好离婚也罢,都与我无关,但重要的是在婚姻登记系统中,李X女士的身份证号码与我老婆的一莫一样!如果不是我跟我老婆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还真要考虑我是不是要上新闻了。0 ]' \- c @1 j, B
9 V& l/ G. C6 r3 m4 s3 J$ C5 K
我通过朋友在中国公安系统(外国的暂时查不到)查询,这个身份证号码对应的人员全中国只有一人,那就是我老婆。
3 a" X7 M6 G9 \. h4 @$ u/ x& j$ X5 N. M& E7 c; ~9 R8 Q* ]3 e
此事反应到贵局,贵局工作人员第一次是以他很忙为由不予理睬,第二次贵局工作人员要求我们去公安局出具证明,然后去跟外地婚姻登记的解释,说已录入系统的无法修改。
* Q5 {( y# i& G& P' u R9 J' D3 |5 {/ Q
针对此事,首先我想请问户口本与身份证都无法证明了公安局还能开什么证明?其次我想请问贵局犯下的错误为什么要我们一个老百姓去证明“我是我”?我的身份证号是我的身份证号,我不是李X?如果我在本地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我们一个老百姓为了贵局的错误来回数千公里的奔波?
" [3 @9 x) j8 d7 C( x" D
' T. ^+ H7 B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