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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某被强奸了,这施暴的是他的前男友江某。近日,江某在乐山市中区法院受审。 江某,42岁,井研人。他和韩某某此前是男女朋友关系。2014年11月3日上午11时许,江某联系韩某某,表示要见面解决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 ^& v! p' } ?9 A( E. e
两人见面后,江某将韩某某带到其出租房内。
: |& A5 T6 A: F4 h$ Q. v6 w 在出租房内,江某先后两次强行与韩某某发生了性关系。江某在实施完犯罪行为后,韩某某提出,让江某以后不要再影响她的生活了。( \9 K2 F: W% {2 o5 E
江某断然拒绝,并且他嚣张地说道:“你去报案,我在家等着”,这话激怒了韩某某:“我就是要报案!”
) }( {# u4 w1 [7 ^8 p5 {1 B 随后,韩某某离开出租房,并于当日中午1点过向公安机关报警。
W& x$ X! `3 O, l1 j! W" {5 ]2 i 公安机关接警后,在江某的出租房内将其抓获。8 _/ G( s: |% j8 _+ [- M' F9 c9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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