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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13时许,云南14岁男生杀害15岁女同学一案在罗平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起诉被告人蒋某某。晚上6时许,记者从被害者父母处得知,法院宣布择期宣判。记者从被害人涵涵的父母处得知,蒋某某表示认罪,但辩解自己最开始只是为了强奸女孩,但女孩呼救,他害怕被人发现,才掐住女孩脖子,并辩解自称当时不知道女孩已死亡。 被害人涵涵的母亲告诉检方提供了两段第二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录像记录下蒋某某曾拖行女孩,掐住女儿的脖子数分钟,作案后还在现场停留了几分钟。 涵涵的父亲回忆,蒋某某在庭审现场穿着黑色卫衣和白色拖鞋。当受害人代理律师向蒋某某询问作案动机、细节时,其多次保持沉默。 记者从被害人的代理律师、被害人的母亲处得知,在最后陈词阶段,蒋某某表示,他出狱后可以赡养被害人父母。听到此话,涵涵的父母很气愤,并断然拒绝。 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庭审从下午2点开始,直至傍晚6时结束。本案争议焦点清晰:一是被告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二是其归案后是否构成坦白。 庭审中,被害人的父母为求严惩被告人,当庭自愿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涵涵父母向记者表示,他们放弃民事赔偿,只想为女儿求一个公道。
被害人父亲(左)和代理律师周兆成(右)在法院附近 起诉书显示,蒋某某与被害人涵涵系初中同班同学。2025年7月6日晚,二人在同村村民家玩。在单独送涵涵回家途中,蒋某某产生奸淫之念。当二人行至村民住房旁的路边时,蒋某某突然勒住女孩致其瘫倒在地,中途女孩曾两次呼救,蒋某某担心罪行暴露,掐住女孩脖子直至无反应后松手。 涵涵的父亲方先生告诉记者,女儿的尸体在第二现场被发现,离家直线距离不远。发现尸体的是两名过路的孩子,其中一名孩子的家长赶到现场后报警,蒋某某之后被警方抓获。 2025年8月18日下午,蒋某某的父亲曾告诉记者,平日他和妻子在外打工,儿子在老家跟着奶奶生活,案发前几天孩子的母亲刚刚回家,准备陪孩子过暑假,案发后他也赶回家。他也不知道儿子为何作案,也没听说两个孩子之前有什么矛盾,他心里现在也很难受。他说,此前没有发现儿子有暴力倾向或异常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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