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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举报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及现场照片显示,大寨子特大桥右幅28-1、28-2及左幅16-1、16-2等承台桩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钢筋笼未投放到孔桩底部”的问题。且问题在浇筑混凝土前已被发现并拍照留证。举报人强调,这些桩基深度并未超挖,所谓“超挖导致钢筋笼无法到底”的说法是项目部推卸责任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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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某媒体书面反映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后,该厅的处置方式引发质疑。据了解,交通厅仅调阅了当年的施工资料,既未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涉事桩基进行开挖检测或无损检测(如超声波、雷达探测),也未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论证,便直接认定“桥墩问题不存在”。这种仅凭“纸上资料”就为重大工程安全隐患“背书”的做法,是显然的“形式主义核查”,极不负责任。如青海垮塌的尖扎大桥,当初的施工资料应该也是完整的,但结果呢……? 8 o, ^) G' @8 P7 e& |4 {+ k 大寨子特大桥作为贵金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关乎无数过往车辆与行人的生命安全。钢筋笼是桩基的“骨架”,其底部悬空将极大削弱桩基的承载力和抗震性能,长期可能引发不均匀沉降甚至结构失稳,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