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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海康达汽贸公司被指违规销售瑕疵轿车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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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4 23:18: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合肥海康达汽贸公司被指违规销售瑕疵轿车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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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z/ {+ \8 z1 g3 k+ a   经商之道,诚信为本。而合肥海康达汽贸公司却把一辆车身有诸多瑕疵的进口轿车卖给客户,给消费者带来无尽的忧愁和烦恼。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万汇龙居民周顺桥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去年12月6日,他以近40万元的价格,从合肥海康达汽贸公司购买了一辆林肯牌大陆全新原装进口轿车,后发现该车竟然有几个部位存在做漆维修、抛光打腊的痕迹。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至今仍未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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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 T( u7 f, T  Z2 M# l0 b* V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周顺桥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周顺桥,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2017年12月6日,我以妻子高某的名字从合肥海康达汽贸公司以39.4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林肯牌大陆全新原装进口轿车。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按揭贷款)。履行完手续后,我将车开回家。3 s9 _9 \: s"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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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q7 W: P: H7 ^6 }( j& Z3 M& Q* f2017年12月8日,我在给车辆清洗过程中,发现左后门有点状掉漆。到12月18日,发现掉漆更加明显,并车辆左前门外装饰铬条翅起。经仔细检查后,发现车辆有做漆维修痕迹,并有抛光打腊过程。至此,我判断此车不是新车,而是经维修过的瑕疵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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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f. y. t; u; o# O- P据此情况,我当即打电话找海康达公司的销售经理。该销售经理在电话中对上述问题矢口否认,并让我将车开到他们公司看看。12月22日,我将车开到海康达公司。售后经理李某锐查看了车辆,并从电脑中调取了车辆信息,他告诉我单从电脑信息反映车辆并无维修记录。我当时就拍下了电脑画面。后他又叫来做油漆的师傅对车辆查看,他们自己的师傅当场确认车辆几个部位均做过维修。事情完全清楚后,我气愤不已,要求海康达公司给我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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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 |3 V$ m# a& k/ p7 n- `事情至此,我只有联系合肥工商局315出面。工商部门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没有强制处罚的权利,让我们协商解决。海康达公司万总和售后经理吴总与我谈判赔偿事宜。吴总代表公司承诺给我5—10万元的赔偿金,我当时提出要么更换新车、要么将我按揭余款25万元由海康达承担。吴总不同意,我和海康达公司关于赔偿问题也就无法达成一致。我对吴总说,我还有去法院起诉你们公司的权利和选项。吴总说他们不怕,在合肥你告不赢我们。听了他这样说我更加生气,于是我于2018年1月11日向合肥包河区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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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4 k0 ]3 g; w一审诉讼期间,我们同时向法院提出来做车辆鉴定的申请。在开庭前几天,主审法官丁某联系我律师并告诉我鉴定费很高,如果能找相关有资质的人做检验也可以,因为被告方已经承认车辆是在分销前做过相关维修的事实。于是,我找了具有资质的“辽宁滴车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车辆做了检测,该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表明,车辆有七处部位做漆、六处有做钣金可能。此检测报告,丁法官也认可。  Z) F5 s4 R) v; z6 [9 D- S, F'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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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l( Z% U* @5 y9 ~在庭审前,由检测公司检测员(常某飞陪同)在包河区法院内对车辆进行现场查看,当时海康达公司售后经理李某锐也在场。在那一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海康达公司可以说在明知车辆有瑕疵的情况下,将车卖给我,是欺诈销售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相关规定。按此法规定其违法行为应受到退一赔三的处罚。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判决结果:由海康达公司赔我5万元;驳回我的其它(即退一赔三)诉讼请求。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我是怎么也无法接受的。于是,我于2018年8月10日向合肥中院提起上诉。2018年11月5日,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A4 X6 E; y5 {/ @" Y.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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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官做出的判决理由中,说车辆的补漆并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及使用品质,这是一个多么荒诞的理由。试想一下,到商场买一件衣服,如果衣服经过缝补,重新染色,那么它还能以原来的价格出售么?谁还会要这件衣服?尽管这件衣服不影响遮体、保暖的基本功能。, H! F" }3 K1 }; ?! B# {

" x" N5 z, W4 F$ N0 I经上网检索,各地类似案例枚不胜举,没有一例如此判决。庭审前及庭审中我向法官提交的证据,为什么法官视而不见?为什么法官不对海康达公司的行为进行依法调查,而是偏听偏信海康达公司一面之词?更离奇的是,法官的判决与海康达公司的期望如此惊人一致,难道……对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我无法接受,我将依法上诉到底。! G; m/ O8 p4 J+ u,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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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b4 K7 ^2 r) s: w二审提供的从合肥海康达林肯售后处电脑上拍摄的照片,拍摄时间是购车后十几天发现车辆做漆瑕疵后,到店交涉过程中售后人员提供的新车检测表,居然还有一个22298公里数和保险购买到期日2018年1月24日。如此重要证据,二审法院不去核实查证就草率否定断案,这令我们感到不可思议。试问:谁买车愿意要一个二次做漆车,而且是车身多处做漆或钣金过的,PDI新车检测表还有2229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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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爱人本是农民,成立公司后一直诚信守法经营。经过多打拼奋斗,终于生活得以改善。我们用多年的积蓄买了这样一台问题车,让我们近一年来精神饱受折磨,精力受到极大牵扯,更让我们无法接受和备受打击的是法院的判决,让我们失望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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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1 _& m$ g/ V) x" t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是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今天,我们坚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来源:汽车之友 安徽合肥:周顺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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