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209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实名举报控告知法懂法滥用司法权力的三台县律师~杨德斌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稿子

1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43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5-10 11:14: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 D$ o% E2 p& u
0 A1 w) _, y5 F/ p. i* Q
实名举报控告
4 c$ J1 J: a$ A
9 Y8 W$ q. O( T$ i. Q6 {一一依法撤销三台县水务局杨德斌的法律顾问资格及" D% P* \3 ?. [3 a1 a- L( v* g
                 特别代理权限
9 c4 \5 W' h6 T, a8 x
3 W' {9 }2 @$ ~' K9 V
; Q& h- {: T. `' }. @- O& u绵阳市司法局及绵阳市律师协会:$ @: m7 b$ p. Q  B- r4 b" ^' L9 l

- |: V: @6 w0 E    四川擎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德斌,于77年进入三台县水务系统工作,在二台县水务局当过中层干部、书记、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因犯错误被辞退后自考律师,现在三台县水务局任法律顾问。; o1 o/ R( o* v6 D+ Q
    杨德斌律师在代理原告张宗友等50多人诉被告三台县水务局(2016)川07民初和(2017)川07民终以及(2017)川07民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把从中央到地方由国家水利部到省水利厅、市县水利局归口管理的人民渠大型水利工程,说成与三台县水务局无关,“三台县人民渠鲁班水库工程测量、施工、地勘技术人员,不属三台县水务局主管”;在历史档案“书证”中有“主管部门”栏内由三台县水务局局长签名和“三台县水务局”公章的法律事实仍不认可是“主管部门”:对该案不到20年期限硬说超过20年诉讼时效,完全是不顾法律事实的胡言乱语。在法庭上狂称:三台县水务局的工作我太了解啦,我是特别代理,我在法庭上所陈述的事实,三台县水务局局长(法人)都是同意的。致使在场众多当事人一致愤怒他当年任三台县水务局常务副局长时,就封锁和压制我们,不按有关政策文件办# Z% ]) S) T  ]1 I1 K
事,现在又以律师和三台县水务局法律顾问的身份,不让三台县水务局按国家法律和政策解决应该解决我们的补偿问题,仍然是在运用特别代理的特权继续欺压我们!为此,我们特依法向绵阳市司法行政机关和绵阳市律师协会、以及有关领导实名举报控告!9 l" ]& o: f! q)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条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均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依照《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当事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对三台县水务局的法律顾问杨德斌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长期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督!# Q/ f# ]* w, M/ B  E, _+ e
    2、《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均规定:“律师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杨德斌律师原是三台县水务局的书记、副局长,后任常务副局长,本案的50多名当事人都是属杨德斌“律师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之人.依照《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之规定,三台县水务局法律顾问杨德斌律师在本案中为被告三台县水务局所作的“特别代理”,属于杨德斌律师“不得代理”之“法律事务”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违犯了“律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业务”的规定。杨德斌律师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业务”,其“特别代理”的属于杨德斌律师“不得代理”之“法律事务”,故依照法律规定杨德斌律师在本案中所“代理法律事务”属违法、无效.全部不具有法律效力!" w! h$ f; s5 o
    3、《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第(六)项: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三台县水务局法律顾问杨德斌律师在本案中为被告三台县水务局所作的“特别代理”,就是“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本案一、二审的《民事判决》证明,杨德斌律师“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就是“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违反了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律师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审慎”,“不得以歪曲事实真相”的规定!- ?, H8 e, B1 Q1 V1 j
    综上所述,三台县水务局法律顾问杨德斌律师,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规定,行使“特别代理”权代理了“不得代理”之‘‘法律事务”:“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特请求绵阳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律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依照《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撤销三台县水务局杨德斌律师的法律顾问资格,以及在三台县水务局历次民事诉讼中的特别代理权限。+ k5 {& Q; }0 e3 _" z9 b9 [9 t
    附件;实名举报控告人(签名)1 O/ I# x, Y7 D0 S& w! f$ q2 {

6 q' e9 E. ?' R7 c实名举报控告人(代表):张宗友、赵大财、杨志军、马昌华6 e# x9 B% G" q  _- H  G( p5 L4 o
身份证号:510722195302016614& y( |" p# I' @, C) T& m
电话号码:13508115127
- @& I/ e! G) s  I9 @7 h( ]
  c) X3 f2 A& _/ _# Y住址:四川省三台县北坝镇永安路7号。
% o% n$ B. J9 x8 V; M3 |/ e
6 Q! M( H0 |3 I, w2018年1月21日 " B5 C' F1 g& I
7 |% m% b4 o* N& q- \/ V% Z% V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9-5 14:05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