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男女之间谈恋爱也是如此,讲究的是你情我愿,感情到了自然一切都是水到渠成,该发生的都会发生,也不必急于一时。 可是,现在不少年轻人的恋爱观念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喜欢追求刺激的事情,享受短暂的激情,事后继续充当陌生人。 就比如,云南的这名男子,他趁着工作的便利结识异性,冲动发生联系后第二天继续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只是他没想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有一天他会因为异性而丧失了自由。 一、酒吧邂逅 曲某在云南当地的一间酒吧内工作,是一名服务人员,因为人长得帅气,嘴巴又比较甜,因此结识了不少来玩耍的女子。 不得不说,男人长相帅气确实是在异性面前会加分,尤其是对于喜欢来酒吧的女子,她们对于帅气男人更是缺乏抵抗力。 前不久,曲某在上班过程中,认识了来闲玩的芬某。由于职业特性,曲某像往常一样请求加芬某微信,她没有拒绝。 随后,曲某正常上班,招待其他客人,不过芬某的美丽样貌、曼妙身材已经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印象,趁着间隙,他开始通过微信给芬某发消息,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起来。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曲某要求芬某等他下班后一起去宿舍聊天时,芬某竟然也没有拒绝。
其实,像这样的要求,正常人都能明白曲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不过既然芬某没有拒绝,只能说明她也在期待一些事情。 凌晨1点,曲某下班后,两人一同来到了他的宿舍。 二、欲想“梅开二度” 为了营造气氛,曲某特地开了一瓶红酒与芬某对饮起来,借着微醺的酒意,两人发生了联系。 事后,芬某准备穿衣离开,然而此时曲某再次来了兴致,于是抱起芬某亲吻,本以为再次有好事发生,可不知为何,芬某却死活不愿意了。 她表现出强烈的拒绝之意,想要挣脱曲某的怀抱,可女子的力气哪能比得上男子,几经挣扎无果后,芬某咬了曲某的舌头和脸颊,趁机跑了出去。 随后,芬某报警,表示自己遭到了强J。经过警方调查,确定了这一事实,曲某违背了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她发生联系,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 对于这一结果,有网友表示:第一次都同意了,第二次怎么就不同意了。其实,小编内心也是懵圈的。 还有网友表示,自己看不懂这样的判决,感觉不太公平。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待这样的处罚呢? 古月观点 第一次,芬某是自愿与曲某发生联系的,这无可厚非,可是第二次,芬某已经明确表达了拒绝之意,曲某仍想霸王硬上弓,这自然是不被允许的,受到这样的惩罚,也是罪有应得。 无论如何,女子出门在外还是要保持矜持,不乱结交其他异性,不去做出越界的事情,于己于家庭都好。 对曲某和芬某的遭遇,你有什么看法? + t( N8 |, |, g! l+ T5 k m6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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