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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背着父母,偷偷为网络主播进行高额打赏,能否退回打赏款?近日,广州市民王先生便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他来到广州市花都公证处寻求帮助。0 T `' @; \- Y0 m0 T% a! F8 R
) V$ a& P( {0 a# }8 ^8 }* ` 王先生的儿子今年13岁,儿子在没有告知父亲的情况下,在一款语音聊天社区软件上绑定了父亲的银行卡,为聊天社区内的主播打赏了8万元,还删除了支付短信。父亲在银行发现存款交易异常后,多方查找付款来源,儿子眼看瞒不住了,便向父亲坦白了他打赏网络主播的事。父亲希望这笔钱能退回,便以不知情、不同意孩子打赏的事实尝试与语音聊天社区软件的客服沟通,结果不尽如人意,于是王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 B7 ^2 d7 ^7 q( J5 G/ R
5 t* b: c( B1 j: \8 W) L. C" C0 D 近日,王先生来到广州市花都公证处向公证员诉说了自己的担忧,他希望主播网站将不当得利返还,但又担心该语音聊天社区软件后台数据丢失或者恶意删除,导致证据灭失。公证员为王先生提出了申请证据保全公证的方案。“我们对语音聊天社区软件的相关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充值记录、与客服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等证据进行保全和固定,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公证员表示,证据保全公证这一过程为后续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8 B K" t d# f. \4 ~; |
$ h2 d, v0 r/ S+ }! D2 d; m 同时,公证员指出,这个案子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明显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生效。如果监护人未知情,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若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者不予追认,该打赏行为确认不发生效力,平台或者主播因未成年人打赏行为取得的财产就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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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 F9 I; I. M. n6 x: ` s 记者后续从公证处了解到,市民王先生的律师“先礼后兵”,持该公证书找到商家论理,最终王先生和商家达成和解协议并退回相关打赏款。(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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