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成家以后就算是姐妹也不能一直缠着对方,但是小丽三天两头就到小燕家里诉苦,小燕便也就心软了。2003年,小丽称自己已经不相信爱情了,只希望自己有一份工作,小燕便只好叫妹妹跟着阿勇一起做药材生意。( K* P w9 i$ ]; l* y* I. P+ b
x o: Y! p6 t- {9 p P阿勇一开始还觉得有点难为情,毕竟做生意和谈亲戚是两码事,花钱雇人帮自己干活自己还好提要求,小姨子跟着自己做事,她要是哪里做得不对,自己难免开不了口,不过妻子强行让小丽跟着他,阿勇也只好勉为其难答应了。3 |! ^1 Z/ H T: u#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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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的阿勇还是一个模范好丈夫,赚钱能力强,会做饭又顾家,对小燕也是百般体贴,从来不会出去花天酒地,人们都说小燕嫁给他就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小燕也一直很珍惜这种幸福,殊不知前面这些年过得越幸福,后面的打击就越重。, f& x' W4 F. Q# A K'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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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跟着姐夫做事情之后,愈发被阿勇的人格魅力吸引,相比自己不务正业只会说花言巧语的丈夫,姐夫简直就是新世纪好男人。自诩长相和能力并不比姐姐差的小丽内心有了想法,觉得这么好的男人本来就应该属于她。9 W! j) }4 L7 c9 Z/ }
小燕以死相逼,得到的回应却是白眼和冷嘲热讽,小丽已经铁了心要和阿勇在一起,很快就与自己的丈夫离了婚,她的丈夫受不了她这种无耻的女人,甩手便走了。 ) S6 V# _% `; B1 k" c8 i# z ( f. z6 E. _( ?1 D9 L! A为了让阿勇对自己的心意更加专一,小丽想方设法让自己怀孕,最后真的生下了阿勇的孩子,小燕两次服药自杀,好在家人及时阻止。2008年3月8号,小燕希望与妹妹最后好好谈一次,结果小丽却带着她与阿勇的孩子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在面前。5 u* U; d/ b) @' T9 L* `
( i5 Q$ M& L& \; @' ^7 @8 J看着小孩与自己的丈夫长得一模一样,小燕失去了最后的理智,抓起茶几上的水果刀狠狠刺向眼前的两人,孩子当场毙命,小丽身受重伤,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小燕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她并没有选择逃跑,但是也没有主动投案,在接受审讯时,她内心的悲凉感大过一切情绪,叫人看着也感觉揪心。 ' L) v A# ]5 P/ o / b, |& a! c$ o ^% j* c不过她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不对的,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孩子终究是无辜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J1 c4 O. `8 f I+ C* [; C: R+ s6 a0 ?4 C6 c+ v O
小燕造成两人死亡,不属于情节较轻,不过由于她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杀人原因为家庭纠纷,不属于罪大恶极的社会杀人事件,所以法院在审理时依法减刑,2009年,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处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0 r. b! y: s' ~2 V. k. d/ s! A0 ]& w7 [2 f